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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藏家開三條件歸還肉身佛像,中方強調,被盜文物應無條件返還。圖為曾在匈牙利參展的肉身坐佛。 資料圖片
中方拒購買方式 指不符合國際慣例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網報道,備受關注的章公祖師肉身像跨國司法追索相關取證工作已基本完成,福建省大田縣陽春村村民代表委託的律師團表示,計劃近期前往荷蘭開展工作。在跨國起訴即將開啟之際,荷蘭藏家近日通過電話和郵件向記者介紹了他提出的三個歸還條件,其一為打包出售佛像在內的一組藏品。中方強調,根據相關國際公約、中荷兩國法律以及國際上流失文物返還的慣例,被盜文物都應該無條件返還,而不能以購買方式解決。
藏家說:「第一,我要求將佛像歸還給一座佛教大寺,而不是村裡的小廟。第二,我想做些與佛像無關的研究,希望中國方面配合。中方表示同意,但是一直沒有兌現。第三,我要求得到一筆合理補償,他們不同意。我又把佛像放入一組藏品,如果有人將整組藏品買下給中國,佛像的單價就無從知曉。他們也不打算這麼做。」
南普陀寺 無意供奉
記者從多方渠道獲悉,荷蘭藏家希望將佛像歸還給廈門市南普陀寺。中方數月前已告知藏家,廈門南普陀寺已開具證明,稱其自開山以來從未供奉過任何肉身佛像,現今也無意供奉章公祖師。
荷蘭二戰劫掠藝術品歸還委員會副主席、阿姆斯特丹大學藝術與法律教授范德弗利女士說:「對於作為文化和宗教物品的佛像而言,接收寺廟是大是小,全都無關緊要,唯一能夠評判佛像是否得到妥善對待和應有保護的人是佛像的信仰者和使用者。」
關於藏家前去中國開展石刻研究的要求,中方已答覆:「將在雙方達成章公祖師像返還實際意向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關於「合理補償」,范德弗利教授認為,如果藏家能夠證明當年是合法獲取,中國方面給予藏家一定補償以促成返還,「這樣做合情理,雖然並不必要」。
打包交易 荒唐可笑
藏家告訴記者,兩年前,一些歐洲收藏家已將手中的中國文物藝術品匯成一組,並委託中間人處理,他最近把章公祖師像也放在其中。范德弗利教授認為,藏家打包交易的想法荒唐可笑。她說:「他想怎麼組合都可以,但是以為中國人會買下整組收藏,還以此作為條件,那就荒唐可笑了。」
知情人士向記者證實,中方的一貫立場是,對荷蘭藏家願意將章公祖師像歸還給中國表示讚賞,也為其下了很大工夫對佛像進行研究表示欽佩。中方真誠希望,荷蘭藏家能以真正的良好意願和合理條件,盡快與中方達成歸還協議,讓章公祖師像回到他所應該屬於的地方和人民。
中方同時強調,原坐落在福建省大田縣陽春村普照堂的章公祖師像屬於被盜文物,證據確鑿。根據相關國際公約、中荷兩國法律以及國際上流失文物返還的慣例,被盜文物都應該無條件返還,而不能以購買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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