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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森地產集團董事 許畯森
香港有一個很特別的局,叫市區重建局,顧名思義推動市區重建,但這個局成立14年來卻爭拗不絕。猶記得當年局方在補地價政策上必須與發展商睇齊,故早期項目要依足程序向政府補回地價,結果於荃灣萬景葍等婸k足60億元。經此慘痛一役,除了造成巨額虧損,亦令政府極為尷尬,最終更給予市建局一極大優惠,日後無論於更改土地規劃用途或收回公眾地帶及街道時,都有補地價政策優惠。
免補地價 穩賺無賠
在免補地價前提下,做任何項目基本上都穩賺不賠。舉例市建局在收購舊樓時務求把地盤規劃得更完整,會把地盤變成三面單邊,故會同時把一些公眾地方及街道納入重建範圍內,地盤地積比率馬上由7.5倍提升至10倍。
假設該地盤面積為1萬呎,而同區一手樓均價為呎價12,000元、建築成本為呎價2,500元,發展商自行開發的話,必須向政府補回2.375億元地價。若在同樣情況下,由市建局與發展商合作,局方在招標時已可直接向發展商收取2億多元地價,無須補回給政府。試問未開發已有上億元可袋袋平安,不論是小規模的單幢項目或如灣仔一類大型項目,都肯定不用賠錢吧?
收購舊樓 無權反對
其次,市建局於收購舊樓上有極大的權力,例如它不需要集合最低業權份數便可運用法例強行收回土地,任何人亦無權反對。縱使有上訴賠償機制,亦只屬內部申訴,加上市建局的賠償指引只適用於自住業主,任何投資出租或空置單位一律不屬此範圍,賠償金額只為象徵式。
按市建局公佈的例子,假設一個住宅單位的市值為80萬元,如業主作自住用途,可得200萬元賠償。但如業主只是把單位空置或者出租,就只得140萬賠償(見表),這明顯是變相剝削有產階級去補貼其他市民。
一直以來,公眾都認為市建局以市價賣樓「公平公正公開」、更形容其無須任何業主同意的強行收購為「神聖任務」,但另一方面卻將同樣以市價賣樓的發展商形容為「地產霸權」、把取得八成業權後強拍餘下單位的收購商說成「強搶民產」。倘發展商真的是霸權,市建局距「專橫」亦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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