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中國反壟斷再出「重拳」。國家發改委昨日宣佈,對日本郵船株式會社、川崎汽船株式會社、株式會社商船三井等8家滾裝貨物國際海運企業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議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罰,分別處以2014年度與中國市場相關的滾裝貨物國際海運服務銷售額之4%至9%不等的罰款,合計罰款4.07億元(人民幣,下同)。
發改委表示,日本郵船株式會社、川崎汽船株式會社、株式會社商船三井、威克滾裝船務有限公司、華輪威爾森物流有限公司、智利南美輪船有限公司、日本東車輪船有限公司、智利航運滾裝船務有限公司等8家國際海運企業,在往返於中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滾裝貨物海運服務市場上,存在互不侵犯既有業務以維持或抬高運費水平的共識,多次達成報高價或不報價的協議並予以實施。
發改委指出,從2008年中國《反壟斷法》施行算起,上述8家企業被認定達成並實施價格壟斷協議(串通投標)的行為不少於4年,排除、限制了相關市場競爭,抬高了滾裝貨物國際海運費率,損害了中國相關滾裝貨物進出口商和終端消費者的利益,違反了中國《反壟斷法》關於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並實施固定價格、分割市場等壟斷協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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