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被運輸署勒令停駛的狗狗巴士,日前終獲批牌照,恢復營運。一眾寵物主人,即爭取機會帶着寵物外出郊遊,一吐鬱悶之氣。
港人飼養寵物成風,根據統計處2011年發表的報告所示,本港有249,400戶飼養狗或貓,佔全港住戶逾一成。不少家庭對寵物呵護備至,視作家人。寵物之於飼主,既是親人,更是重要的心靈伴侶。我們講生活素質,除了要滿足衣食等物質生活外,同時也要有精神生活。
筆者家中正有三犬,深深感受到寵物可為生活添上絢麗色彩。這些在我們眼中永不會長大的毛孩子,是我們的家人,所以有人致力爭取動物權益,為牠們發聲,要求更多權利,包括逛公園、進入食肆和商場、乘搭交通工具等,筆者都能理解。與此同時,社會上自然亦有反對聲音,不同持份者的衝突由此而生。
狗一定有瘋狗症?
寵物主人經常提出爭取動物權益理由,其一是跟其他地方對比。歐美多國,甚至我們鄰近的台灣、日本,都有比香港全面和嚴謹得多的保護動物法規,也會容許主人跟寵物同乘交通工具,號稱先進城市的香港,在維護動物權益及福利方面,明顯未達文明社會應有的水平。其二是伸張公民權益,納稅人享有公民權利,為何不能帶同心愛的寵物同遊公園、去海灘暢泳?
反對者經常強調衛生,見狗即指瘋狗症,見貓則謂有弓形蟲,總之動物全身細菌病毒,會傳播疾病,或貓狗隨地便溺,影響環境;其次是投訴貓狗噪音擾民,令人煩躁;再次是公眾安全,尤其擔心狗隻有攻擊性。
寵主做好本分 不違法化矛盾
在重重難關之下,要在本港為寵物爭取權益,顯得荊棘滿途。寵物主人是小眾,首先是要做好本分,管好自己的寵物,注意衛生,而且現行法例未曾修訂,總得先守規矩,不要帶牠們強行進入康文署轄下的公園、泳灘,或乘搭巴士、鐵路等大眾運輸工具,以免進一步激化不同持份者之間的衝突。
寵物主人應該集合力量,凝聚民意,透過制度化的途徑,爭取修訂法例,為寵物爭取合法權益。反對者方面,亦希望可以多包容不同意見,並認同眾生平等,善待動物的普世價值,可體現社會文明進步,促進社會和諧,那麼大家的生活素質均得以提升。■劉尚威 佛教正覺中學通識教育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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