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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潔華
中國人對私隱的概念模糊,在差序格局或層級性的社會,甚至覺得這種權利礙事,對管治有影響。
小時候流行交筆友,我也當作是英文練習。有天放學回家,發現郵件被打開了,放在�^上,知道是父親檢查過,即使沒有不可告人或秘密,心裡也不高興。私隱這回事很奇怪,是自己在世上存在的一種自由,相對於生存的社會權利和空間。有過被削掉私隱經驗的人,設身處地,也會為其他被揭開私隱的人抱不平。
他人的私隱,常常是寫專欄者的挑戰。每天爬格子,日光之下聽了什麼見了什麼,都可能加以自己的想像寫出來。涉及他人的故事或真人真事,都會是抒寫的題材,特別是那些觸動了自己的心靈甚至神經的。由於心有所感,書寫出來才有勁力;我手寫我心,沒有感到任何不妥。
當故事涉及他人,書寫人便會以為隱姓埋名便無不妥,從沒想到萬一有人成功地對號入座,會產生怎樣的感受,又或傳到當事人耳裡,會有什麼後果或反應。近日在餐桌上便聽見有人強烈批評某專欄作家,把某對夫婦間的私隱在自己的框框裡透露;狂罵者正好是這對夫婦的好友,對那丈夫批評妻子的內容被報道了十分反感。讀者跟那位太太關係要好,那女人剛病逝,讀者正為此事難過,但在怪責男人數妻子的不是之餘,卻更憤怒於好友生前的行為甚至身體的缺點被公開,要聲討不負責任的專欄作家。
旁聽者的反應不一,有說絕大部分讀者不會知道當事人的身份,因為名字是虛構的(其實只是換上了同聲字)。有說是作者並非搬弄是非,內容也是真實的,只是有感而發。然而難免有人會成功地對號入座,感到自己或好友的私隱被侵犯被侮辱。最重要的到底是被報道的大都不是好人好事,還是私隱的權利本身?如果「揭發」的內容可以被歌功頌德,仍否會被視為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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