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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B類保安牌的年齡上限至70歲,可以釋放約兩萬勞動力。資料圖片
工聯會多年來一直積極爭取放寬保安員標準簽發許可證準則(standard permit issuing criteria and permit condition)所訂的年齡限制(age limit),經過與保安局(Security Bureau)、勞工處物業管理三方小組(Tripartite Committee on Property Management Industry)及護衛業管理委員會(The Security and Guarding Services Industry Authority)多次反映訴求及磋商,至去年6月份立法會(Legislative Council)終通過有關條例修訂,將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The Category B Security Personnel Permit)年齡上限由65歲提高至70歲,並於去年12月18日起正式實施。
乙類年齡上限增至70歲
究竟現時全港有多少保安從業員(security personnel)?保安人員許可證(Security Personnel Permit)又有幾多種(category)呢?其實,全港現時有逾29萬名持牌保安從業員,他們領有的保安人員許可證可分為4種,分別是甲類、乙類、丙類和丁類。持有這四類保安人員許可證人士的職能亦各不相同。
上文提到的領有乙類許可證的人士是涵蓋(covers)保安服務範圍最廣泛的保安人員,持證人可就任何人、處所(例如銀行、商場及商廈)提供毋須攜搶的保安工作,年齡上限至70歲。甲類保安人員則只限「單幢式私人住宅建築物」而毋須攜帶槍械彈藥執行的護衛工作,此類人士無年齡上限,只須出示醫學證明(medical certificate)其健康狀況即可。丙類保安人員則須攜帶槍械彈藥(the carrying of arms and ammunition)執行的護衛工作,年齡上限55歲。最後是丁類保安人員,他們負責安裝(installation)、保養(maintenance)、修理(fix and repair)保安裝置、(為個別處所或地方)設計附有保安裝置的系統,屬較專業的保安人員。
逾2萬人受惠
上文提到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年齡上限放寬至70歲,那麼實際上又有幾多人受惠於此項措施呢?據資料顯示,截至去年11月30日為止,共有21,067名65歲至70歲的人士持有有效甲類保安人員許可證,即是說這些人士可再次申請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重返任何處所擔任無須攜搶的保安工作,釋放本地勞動力(unleash the potential of local workforce),但是在現時強積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制度下,僱主只須為僱員供款至65歲,65歲後工作的保安從業員並不納入強積金涵蓋範圍,或令他們欠缺退休保障。
筆者認為,有關65歲或以上的保安人員的強積金安排問題,應交由勞工處物業管理三方小組跟進,但政府都有責任以身作則(practice what you preach),為年齡介乎65歲或以上受僱於其外判保安公司的合約保安員工續供強積金,並盡快取消對沖機制(offset mechanism);長遠而言,更應考慮工聯會早前建議設立「勞、資、官」三方供款的綜合退休保障計劃(comprehensive retirement protection scheme),達至「老有所養」,令保安從業員的退休生活得到更多保障。■麥美娟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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