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令儀
繼成立創科局後,特區政府於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劃撥20億元成立創科創投基金,將以配對形式,與私人風險投資基金共同投資本地的創科初創企業,推動本港創科業的發展步伐。事實上,由政府牽頭成為創新企業的配對投資者,既能增強其他投資者對初創企業的信心,有助吸引更多資金匯集本港的創科業界,又能夠起到一個拉動和輻射市場的正面作用,配合「一國」和「兩制」雙重優勢,有望形成參與和引領國際合作競爭的新趨勢。
目前,諸如瑞典、以色列等在創科方面�蚞本嶆h的國家,也採取了設立創投基金的做法,來加速技術進步、知識轉移和產品化進程。然而必須指出的是,創投基金往往存在風險大和回收時間長等特點。這一投資行為,不可能穩贏不輸,也不可能立竿見影地就產生經濟上的巨大回報。況且,將學術研究轉化成為商業科研產品,是知識轉移的關鍵步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遵循特定的循環鏈條及耗費時間,故此社會公眾必須尊重客觀規律,正確調校對於創投基金的期望值,以科學發展觀來審視和評判創投基金的表現和效用,不宜過於功利和急躁。
長期以來,香港都不乏年輕的科技人才,他們有創意有想法有膽量,年輕更成為他們最具有價值的資本之一。換言之,這些種子選手有充分的時間在創科世界探索和試錯,社會應該有這份理性的寬容,讓他們去大膽嘗試,天馬行空地描繪那些創意藍圖。相信哪怕是最細小的一點進步,也有機會帶給整個業界新的火種和希望,燃起更多創科新鮮人的憧憬。
為了令創投基金的對接工作更加順暢和貼近現實,建議政府嘗試主動引導科研方向及引起投資者對本港優勢領域的興趣,學界和科研界亦應加以配合,協助加強年輕創業者的市場觸覺,增加投資配對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