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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家彪指,院方說法前後不一,質疑院方不提供有關的不利證據。旁為陳氏夫婦。趙虹 攝
鄧家彪聯同家屬投訴威院 促檢討聯網統一處理圖檔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虹)公院疑爆產檢疏忽事件。市民陳太於2013年懷孕期間,在威爾斯親王醫院進行3次產前檢查,院方每次均稱胎兒正常,豈料分娩後才發現胎兒身體嚴重殘缺。夫婦雖多次要求院方出示胎兒結構性超聲波檢查影片,查究當時胎兒在母體內的結構狀況,惟院方聲稱人手不足而未有存檔,至今仍未有合理解釋。夫婦昨日聯同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前往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院方,盼取回公道。鄧家彪質疑,院方或有意不提供有關的不利證據,促請醫管局檢討及統一各聯網處理胎兒超聲波檢查圖檔的處理手法。
陳太2013年6月在威院誕下第三胎,始發現女兒身體結構嚴重異常,手腳關節不能扭曲,兩隻腳掌分別向內、外翻及脫臼等,證實患有先天性多發性關節攣縮症(AMC)及裂顎。陳太現已辭職與另一名聘用看護合力照顧女兒。
她哭訴,女兒至今從未離開病榻,不懂坐立及說話,亦不能自行吞嚥,須終日插喉,更先後接受骨科、胃部等8次手術,不忍看到女兒一生徘徊於生死邊緣。
索21周B超圖不果 院方:沒存檔
陳太批評,懷孕期間於威院進行3次產前檢查,每次院方均表示胎兒正常,「即使妊娠21周,院方進行結構性超聲波檢查後亦稱正常」,質疑胎兒不可能短時間內身體有如此突變,認為事件涉及公院醫護人員檢查疏忽。
家長質疑第二胎可 第三胎竟不可
為進一步求證及查究當時胎兒在母體內的結構狀況,陳氏夫婦多次要求院方出示妊娠21周時的檢查影片並打印相關存檔,然而院方卻聲稱未有為胎兒四肢超聲波影像存檔,故不能提供有關資料。
陳太直言,其第二胎同樣於威院接受產前檢查,但當時醫生卻即時打印胎兒的完整結構性超聲波檢查,反問:「為什麼第三胎就不可以打印影像檔案?」
她指出,她與丈夫過去3年已先後與威院、醫管局、食物及衛生局及醫委會多個部門交涉,惟始終未有滿意答覆,故昨日聯同鄧家彪前往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院方,盼可取回公道。
協助事主的鄧家彪引述威院提供的婦產科常規產前超聲波檢查工作指引指,所有胎兒結構的標準視圖均必須記錄入超聲波檢查影片,並打印作存檔之用,批評當時為陳太負責檢查的醫生未有遵從指引。
他續指,過往曾與院方作多次交涉及要求作合理解釋,惟院方說法前後不一,「第一次就指人手不足而未能存檔,第二次就說因胎兒手腳檢查正常而不存檔」,質疑院方或有意不提供有關的不利證據。
鄧家彪希望申訴專員公署可接納投訴,還陳氏夫婦一個合理解釋之餘,亦促請醫管局檢討及統一各聯網處理胎兒超聲波檢查圖檔的手法,以免病人資料有所缺失,以及在意外發生時無法作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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