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商人劉夢熊2013年捲入串謀詐騙案後,涉向特首梁振英發電郵,要求對方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並以威嚇手段意圖要廉署終止調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區域法院主審法官姚勳智昨裁定劉罪名成立,即時監禁18個月。姚官指妨礙司法公正將打擊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尤其本案威嚇對象是本港最高領導的行政長官,以及執法部門首長的廉政專員,必須判處即時入獄。
現年67歲的劉夢熊聞悉即時入獄,即在犯人欄內大喊「歷史將宣判我無罪,公道自在人心」。
他的親密女友何綺雲及兩名女兒昨日均有到庭旁聽,聞悉劉被定罪均哭成淚人。劉事後表明會提出上訴。
判前稱坦然 聞判變臉好嬲
劉夢熊昨晨抵達法院時,還面露笑容地說「我對案件很有信心,所以沒有要求任何人為我撰寫求情信」,還引用清末譚嗣同的詩句「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來形容自己的內心坦然,一點都沒有緊張。當他聞悉被定罪後卻「變臉」說:「今次定罪很不合理,我又非殺人放火,我實在很嬲。」
姚官昨日在判案時指劉夢熊於2013年1月8日,就東方明珠案被廉署拘捕獲釋後,翌日即向梁、白二人發出電郵,內容除講述自己是清白的,及如何協助梁振英競選特首外,更揚言會向中外媒體「爆驚天內幕」,無疑以此一連串威嚇手段,意圖影響梁、白終止刑事調查。
姚官又指,雖然本案源自東方明珠案,而劉夢熊就東方明珠案在高院獲脫罪,但同案另外兩被告則被裁定罪成,故法庭並不同意辯方所說,劉最終沒有被控串謀貪污罪是有何分別。
姚官又稱此案案情嚴重,認為量刑應是入獄兩年半或以上,考慮劉過去熱心慈善公益,對社會亦有貢獻,故判處即囚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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