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 黃智佳(35 歲)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參與「反水貨客」行動,其間拉扯女總督察頭髮。他承認襲警及普通襲 擊罪判囚兩個月,他不服上訴後改判囚6周
2015/11/30 無業青年區溢傑(20歲)涉響應網上號召到上水圖燒水貨倉,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 圖而遊蕩」罪成,判監一個月及罰款2,000元。區申請覆核刑期及推翻定罪,但裁判官維持原判
2015/10/28 25歲扎鐵男工人胡家俊2015年3月8日參加「光復屯門」行動時,聲稱聽到女示威者高呼被一名男子 撞, 他不由分說從後踢跌一名53 歲男子,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判囚4星期,緩刑兩年執行
2015/10/19 16歲中三男生郭賀彬及47歲電腦維修員陳寶基,於「光復屯門」行動中辱罵一對母女,令4歲女兒受驚 大哭。兩人承認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郭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陳則判囚一個月,緩刑一年
2015/7/30 參與「光復元朗」的22歲男生潘子行及20歲男生鄺振駹涉阻差辦公,分別被判監5個月1周及入勞教中 心;30歲女性吳麗英及一名14歲男生被控襲警,分別判監3個半月及入更生中心。4人准保釋等候上訴
2015/7/29 阮金正(54歲)在「光復元朗」行動中涉「起飛腳」踢向執勤警員,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囚4個月
資料來源:本報資料室 製表: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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