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撮要
孕婦在懷孕初期接受檢查時,若發現胎兒有嚴重畸形,如患無腦症、遺傳性心臟病或腦部出現不可逆轉損害,通常選擇人工流產。不過,英國國民保健服務(NHS)負責移植手術的醫生,在英國器官移植協會年會上提出新建議,指孕婦可考慮讓畸胎出生,到醫生宣佈嬰兒死亡後摘取器官捐出,拯救他人生命,紓緩捐贈器官短缺問題,但建議掀起道德爭議。■節自《誕畸胎捐器官 被批「盜屍」》,香港《文匯報》,2016-3-7
持份者觀點
1. 英國當局:約有7,000名兒童等候器官移植,過去兩年只有11名兩個月以下嬰兒成為器官捐贈者,希望能提高至每年100人。
2. 英國大奧蒙德街醫院顧問醫生布賴爾利:支持建議,現時每日有3名兒童因等不及器官移植而死亡,歡迎任何可增加器官捐贈的方法,但不贊成以此說服孕婦不墮胎。
3. 英國特威克納姆聖瑪麗大學生物倫理學教授斯坦默斯:反對建議,建議等同盜屍,將令公眾失去對器官移植的信心。器官移植聲譽已因使用安樂死成人的器官而受損,新建議將令情況雪上加霜。
多角度思考
1. 試指出爭議所在。
2. 試指出支持者和反對者的理由。
3. 有醫生不贊成以「畸胎能損器官救人」說服孕婦不墮胎,你怎麼看?■香港文匯報記者 戚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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