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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戈平 記者李望賢 攝
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望賢、胡若璋 兩會報道)全國政協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昨日就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是否違反基本法接受媒體訪問,他強調,「一地兩檢」並非把全國性法律不加區別地全部在香港使用,也不是在香港全境內使用,只是涉及出入境和海關管理方面。
是否採用由港府決定
特區律政司回應指,特區政府一直留意不同人士的意見,包括饒戈平提出的意見也是研究方向之一,但現階段未有定論。
饒戈平特別指出,在西九龍站實行「一地兩檢」不違反基本法,是不是採取要由特區政府決定,要避免把技術性問題政治化、把局部問題全局化。他指出,有些人把「一地兩檢」等同於在香港實施全國性法律的論調缺乏依據。在西九龍「一地兩檢」,只是針對出入境和海關方面的法律,並不是適用所有法律,與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的程序不同。他認為,中央也完全沒有必要借此把內地法律不加限制地在香港使用,僅僅是為了便利兩地的互通,使高鐵發揮效用。
律政司:方案研究中
對此,律政司指,「一地兩檢」事宜正由運輸及房屋局、律政司、保安局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共同研究,並與內地相關部委進行商討,旨在高鐵於2018年通車時落實符合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原則的「一地兩檢」方案,現階段特區政府不會放棄對方案的研究。
律政司強調,落實「一地兩檢」涉及複雜法律問題,特區政府與內地相關部委須作進一步研究,有關工作仍在進行,會在適當時候向社會和立法會交代進展,但現時無具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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