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90歲老翁投資有道累積千萬元家財,但晚年曾中風及行動不便,他稱因相信5名子女承諾願意照顧其終老,於是把名下4個物業的一半業權送贈5人。
惟有人違反承諾,老翁更被媳婦趕離家門,遂興訟高院要求子女交還業權,案件昨開審。老翁稱自己退休後靠收租為生「我工作70幾年,捱到些錢買些物業就是養老咋」,慨嘆:「我靠咩,唔通靠政府綜援!」又慨嘆自己並無所求,只是希望「求其有人照顧我得豲漶A俾我兩餐」。
原訟人陳玉培共育有6名子女,除三子陳銳權外,其餘3子2女均被列為案中被告。涉案物業分別位於慈雲山萬寶大廈、華基大廈,以及黃大仙的龍暉閣和寶發大廈,當時由陳伯以近500萬元購入。陳與三子聯名擁有該4項物業。
原訟一方透露,於2012年10月18日前,陳伯與任職廚師的三子一直同住於其中一個涉案單位,陳伯在同年兩度中風後,三子辭職照顧父親。但兩人於掃墓後發生爭執,陳伯搬到長子及四子家裡居住,並指因相信5名子女承諾照顧他,於是把一半業權送贈,但5人卻反口不願意照顧他,於是搬返與三子同住。
以輪椅代步、需靠助聽器的陳伯供稱,於1991年退休後便靠物業收租養老。他指,5名子女均有工作,又「個個後生」,根本無須依靠其物業生活,只是因大媳婦不滿5人只得一半業權太少故反口,又謂曾給5人200萬元。
陳伯續指,他清楚三子打算在他將來終老後,將4個物業收歸己有,他亦已簽了「長命契」與三子共同持有該些物業。他又透露,於2013年3月曾到長子家討回業權,其間途人誤以為他激動自殺,故報警將他送院,更稱有人「想整我入青山(醫院),但整我唔到」。
「電梯先生」投資有道擁千萬資產
被告一方則指,三子於掃墓當天因得悉陳伯打算將4個物業的一半業權送贈其餘5名子女後,感到憤怒,故取消與陳伯的聯名戶口,並從當中的70萬元存款取走40萬元,質疑陳伯是受其唆擺而提出今次興訟。
庭外透露,陳伯曾從事多份不同工作,退休前最後一份工作於東亞銀行中環總行當「電梯先生」,因他知慳識儉及投資有道,包括投資外幣及股票,最高峰時資產約有1,0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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