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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去年底欠交差餉金額達1.72億元,當中31%即5,400萬元已拖欠長達兩年
■過去五年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後租金核實,資料正確無誤個案的平均比率只有71%,與事實不符者佔28%
■分間物業表格回收率低,發出逾3,000份表格中,只有44份載有申報分間樓宇單位及租金資料
■差估署跟進可評估違例建築物清拆通報時有不足,不少違例建築物沒有經過差餉估值,無法追討相應的差餉款項
■發現100個選定的廣告招牌中,有41個未經評估差餉,差估署需加倍努力找出未經評估的廣告招牌估價
■差估署轉介「無主物業」個案需時,其中10宗個案需時7.5年或以上才轉介地政總署
■差估署沒有制訂措施查核和確保鄉村區內 / 外獲豁免的村屋,是否符合訂明的豁免差餉準則
資料來源:審計署署長第六十六號報告書
製表:岑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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