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昨日發表最新一份報告,批評差餉物業估價署「追數不力」。審計署指出,截至去年9月底,差估署未能成功追回1.72億元的欠繳差餉及地租,當中有5,400萬元更是拖欠兩年或以上。
審計署更揭發差估署在8年內仍未能成功追討欠款,欠款人由2007年起拖欠16個物業的差餉及地租。雖然差估署早於2010年已取得部分物業的押記令,但差估署直至去年底才把16個物業轉交給地政總署,讓地政總署考慮重收或轉歸物業。
上述個案顯示差估署的工作效率緩慢,既然差估署早於2010年已取得部分物業的押記令,便應立即把物業轉交給地政總署,好讓地政總署妥善處理有關物業。雖然1.72億元並非大數目,但「小數怕長計」,如差估署能夠加緊跟進,相信這筆錢早已納入庫房之中;更何況繳付差餉及地租是政府的重要收入,也是間接稅之一,如有市民欠款,差估署應蚨繷B理,以免白白浪費時間及金錢。 ■記者 文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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