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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昨日發表報告指出,截至2015年9月底,全港欠繳差餉及地租總額為1.72億元。 岑志剛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差餉條例》豁免鄉村區內的新界村屋評估差餉,條件是村屋不可高過3層,目前全港有多達1.6萬間丁屋獲得豁免。不過,審計署巡查兩條鄉村共千多間村屋,目測發現有58間丁屋違規建成4層至5層高,但仍獲豁免差餉,批評差餉物業估價署沒有制訂措施查核指定鄉村區內的村屋,以確保這些村屋符合訂明的準則。署方認為差估署應從速採取行動,撤銷不合資格物業豁免。
審計署又檢視9個指定鄉村區內12條選定鄉村的228間村屋在差估署的地租記錄,發現當中有18間村屋以4層或5層村屋標準予以評估作徵收地租用途,但差估署亦無採取行動,撤銷其獲豁免評估差餉的資格。
審計署又審查了3宗有關農地違例構築物的個案,發現有關構築物用途已經改變,主要用作貯存物品用途,但其中兩宗個案仍獲豁免評估差餉。
審計署建議差估署需要制訂措施,查核指定鄉村區內外獲豁免差餉的村屋,審視指定鄉村區內村屋的地租記錄,找出不符合豁免資格的個案,並從速撤銷不符合資格村屋的差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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