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三丑」之一、社民連議員「長毛」梁國雄在早前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期間,衝向主席台,更向代主席陳鑑林潑墨汁,弄污了陳鑑林、秘書處職員衣服,以及會議室地毯。立法會行政管理會昨日向「長毛」發出警告信,批評他違規,此舉不僅損毀立法會財物,更令公職人員受傷及人身安全受威脅,又要求「長毛」賠償4,800元,作為清洗及更換被弄污物品費甪。
立法會主席、行管會主席曾鈺成昨日在給「長毛」的信中指,「長毛」在會議上把黑色墨水潑向主席台,弄污部分秘書處職員制服、個人物品和會議室地毯,又在翌日會議把兩本書和一個半滿塑膠飲品擲向陳鑑林,幾乎擊中旁人。
對此,行管會對違規行為極度關注,批評有關行為不單損珧]物,更可能使出席會議人員受傷,又要求「長毛」賠償。
陳鑑林回應指,「長毛」潑墨是極要不得的行為,雖然報警也可以考慮,但擔心若循司法程序追究議員行為不檢將曠日持久,增加違規者脫罪可能性。
陳鑑林:應嚴懲免再犯
他指出,行管會是次決定出信警告「長毛」,做法適當。不過,為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特別是反對派為了今年立去會選舉爭選票行為越來越激,行管會應施以更嚴厲的懲處,更應進一步討論,若再有議員在會議期間行為不檢點,應如何處理。
「長毛」回應時聲言,示威抗爭是「議會過程」一部分,他稍後會與曾鈺成商討,稱若費用為立法會工作範圍內之事,「不應該被索取額外金錢」,他不會付費,如果屬立會工作範圍外,如職員衣物被潑污需要清洗,他才會承擔清潔費。
「長毛」又賴皮稱,行管會在信中警告他不要做同樣的事,完全是「想鼓勵我有創意」,因此他下次會發揮「更新的創意」,以不同手法表達意見云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