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淑賢
近讀一篇有關發菩提心的文章,提到「對財物的關照:以能維持生命為限,而對財物不起貪求之心」。很喜歡它用上「關照」二字,像視器物為有情。
昨天跟朋友逛街,經過尖沙咀的名店,他說現在對這些店已全無興趣,原來他年輕時很愛名牌筆,幾千塊的貴筆買了很多,現在都不知哪裡去了。他笑說很奇怪,為什麼那時會花錢在那堆筆上。我說我也是呵,以前很喜歡買名牌包包和套裝,有段時間在漢口道上班,跟附近的名店熟到一個地步,買了東西不用拿,當天會有人送去我辦公室。現在那批衣服當然都淘汰掉了,或給我「斷捨離」送走。眼下經過名店,是一點進去的意慾都沒有,也不覺得裡面的東西有何美感。
但跟我朋友不一樣,我現在還記得清楚當時的消費心態。一是為了常要代表自己機構去開會,不能失禮於人,二是簡單的數學道理:一百塊的襯衫,有時只穿兩次就泛黃或走樣而不能見人,即每次五十元,反而一千塊的襯衫,如質料和剪裁上乘的話,動輒可穿四五十次一樣光鮮得體,更划算。所以我對那批東西倒是沒多大歉意,因為其時確有需要,而大部分都是派上用場的。但現在的心態卻是,有幾套中上檔次又合潮流的正經衣服去見客就可以了,且時下的辦公室衣�茪憭ヾA確也比以前輕鬆了很多。
反而歷年來很多人送的名牌原子筆和鋼筆,有些刻上我名字,或整套�^頭墨水座,美是很美,但從沒用過,太名貴了,帶上街丟了就可惜,所以我還是用幾元一支的便宜原子筆,也會用酒店或飛機送的筆,有些比名牌更滑溜好寫。那批貴筆遲早會給我「斷捨離」掉。
有人說,捨不得用貴東西反映了人們的自我價值,覺得自己不配,我卻認為是人與不同器物的緣分。比如碗碟,家裡從來只用普通貨色,日前卻遇見一隻白色骨瓷大海碗,用來吃湯麵最好,是大到連頭也放得下去那種,很喜歡,便「斥資」九十大元買下,開心享用人生第一件骨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