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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獨」意味暴力流血 遏「獨」是持久戰

2016-08-09

蔡 毅 太平紳士 香港島各界聯合會理事長

6名主張「港獨」的立法會參選人,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資格無效。絕不容許「港獨」分子進入立法會損害「一國兩制」,是不可逾越的法律和政策底線,也是香港的主流民意。從梁天琦、陳浩天之流被拒後的言行,再次暴露「港獨」分子鼓吹煽動暴力、「流血革命」的居心,證明「港獨」必將把香港引向萬劫不復的危險境地。這些「港獨」「謀獨」禍港死心不息,不擇手段,阻止「港獨」進入立法會只是第一步,遏止「港獨」的鬥爭將是一場持久戰。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曾指出,若容許「港獨」分子堂而皇之進入立法機關,是否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和法治原則,會給香港社會什麼導向,對香港是福還是禍。張曉明強調,這不只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亦是大是大非、原則和底線問題,所有真心為香港好的人應當深思和警醒。 

不容「港獨」參選乃大是大非問題

自立法會選舉提名開始,特區政府及選舉管理委員會分別發出聲明,強調參選者須於提名表格聲明,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否則參選人不得獲有效提名為候選人;若作出虛假聲明,須負上刑責。立法會選舉嚴格依法辦事,不容鼓吹及推動「港獨」者參加立法會選舉,不僅是確保立法會選舉嚴格和有效地依法進行,而且能夠有效防止「港獨」勢力通過立法會選舉滲透進特區建制,在建制內進行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活動。這對全面準確落實基本法,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對維護港人的根本福祉,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作為立法會議員,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這是立法會議員最基本的政治和法律要求。香港實行的政治制度是由基本法規定的。選舉主任在參選資格上嚴正把關,依法把「港獨」分子拒諸門外,是阻止「港獨」分子禍港的必要步驟。選舉主任忠於職守、依法辦事,得到社會各界支持。 但是,有人在社交網站散佈針對選舉主任的恐嚇言論,有人向選舉主任郵寄附有刀片的恐嚇信,明目張膽挑戰法治。「港獨」代表分子梁天琦更在集會上揚言,奪回香港主權,需要進行「革命」,放言「革命一定會流血、犧牲、失敗」,「如果沒有這情況,反而說明革命無效」。種種跡象表明,「港獨」勢力開始失去理性、耐性,越來越視流血暴力作為推翻特區政府、對抗中央的必要手段,社會各界必須保持充分警醒。眾所周知,以暴力手段爭取獨立,必然會引致生靈塗炭。前蘇聯、前南斯拉夫、西班牙、菲律賓等國家,都出現過因分離運動而造成血流成河的悲劇。「港獨」搞亂香港,必由全港市民買單,這絕非危言聳聽,而是道出一個不容低估、不可不防的嚴峻現實。

「港獨」暴力禍港不可不防

更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梁天琦表示,將在立法會選舉的五大選區中揀選自己心儀的候選人,為他們拉票站台,其中的三個選區已經鎖定是「青年新政」候選人。這些「本土派」對「港獨」的立場模糊隱晦,具有欺騙性,梁天琦為他們站台拉票,或增加他們的勝算。這些人如果成功當選,日後可能與支持他們的「港獨」分子在立法會內外互相呼應,大肆鼓吹「港獨」,興風作浪,胡作非為。因此,選舉主任取消「港獨」分子的參選資格,只是打擊「港獨」氾濫的第一步。

不允許「港獨」分子進入建制架構中,以防其將建制架構演化成違反基本法和反「一國兩制」的平台,並非一日之功,也不能一蹴而成。即使基本法23條未立法,但只要「港獨」由言論變成行動,特區政府都有足夠的法律去對付。關鍵在於,全港市民要充分認識到,「港獨」嚴重違反基本法,也違背了香港主流民意,對香港百害而無一利,港人要支持政府反對「港獨」,絕不能讓「港獨」分子進入立法會。對香港市民與特區政府而言,這是一場不能鬆懈的持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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