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為電台整理78轉粵曲唱片目錄,久久未能完成,除了是懶惰和事忙外,還因未能為部分「粵語歌曲」和「粵語小曲」(當年電台唱片房同事在唱片目錄的備註用語)定性。黃志華先生在《八十年前的「類粵語流行曲」》一文形容這些「粵語歌曲」為「類粵語流行曲」,他說「恰恰相反,有不少粵語歌曲的體裁及流傳情況,儼然就可視為流行曲,只是當時並未有清晰的『粵語流行曲』概念,也沒有哪個唱片商出唱片時標榜這個概念,因此我們不大適宜把它們直接視為粵語流行曲,頂多是「類粵語流行曲」。說到「類粵語流行曲」,其歷史卻可以遠推至一九三○年。事實上,在一九三○年,香港的新月唱片公司曾為廣州女子歌舞團的兩位台柱陳剪娜和何理梨灌錄了兩張七十八轉唱片:《快活生涯 /春郊試舞》、《雪地陽光 /國花香》,其時新月唱片把這兩張唱片標籤為「新體歌」,也就是跟一般粵劇、粵曲風格很不同的新型粵語歌曲。這四首歌曲都是據著名的廣東音樂譜子填詞的,而音樂伴奏卻是中西合璧。」
本來粵曲裡的「小曲」也有「時代曲」的歌曲曲目,但在吸納入粵曲的過程中,一定會被「粵曲化」。余少華教授在《香港的中國音樂》一文給「小曲」的解說是「至於小曲,主要是傳統廣東的過場譜子,外省民歌、國語時代曲、粵語流行曲、電影、電視劇主題曲及插曲,以至西方歌曲,凡易於上口或流行的,均會被應用到粵劇、粵曲之中 。使用這些小曲時,除了廣東本身的譜子外,一切外來旋律均在演唱者的粵劇式發聲方法(子喉、平喉都有),其粵語歌詞及配器(伴奏樂器的選用)等因素下進行粵化,使其失去原來風格與聯想。」
「類粵語流行曲」卻是反方向而行的「非粵化」。要說明這點,不能不提上世紀二十年代底、三十年代初,粵樂及粵曲受國語時代曲的影響,採用歐美流行音樂的演奏方式,四十年代間在省港流行的「精神音樂」,便是廣東音樂所獨有。粵樂家引進各式各樣的西洋樂器,如小提琴(梵鈴)、木琴(西路風)、薩克管(色士風)、結他(六弦琴)等等,以流行音樂的節奏演奏廣東音樂,使人精神為之一振,故稱作「精神音樂」。
「類粵語流行曲」無論是以廣東音樂或國語時代曲填上粵語曲詞,都是以流行音樂的方式伴奏,但由於演唱者大部分是粵劇演員或粵曲唱家,唱腔均帶濃厚的「粵曲味」,換句話說,歌者是以「粵曲腔」來唱流行曲。當時,個別粵曲撰曲人或粵劇編劇愛追時髦,在他們的作品加入「類粵語流行曲」。我在電台工作的日子,很多粵曲節目主持人都會選播「類粵語流行曲」,而且被聽眾受落。因此,「類粵語流行曲」曾經存在於粵曲體系,就如「精神音樂」視作廣東音樂一樣,已經「習非成是」了。
但時至今日,「類粵語流行曲」已絕少出現在新撰的粵曲裡,況如穿西洋服飾演出的粵劇,在滾滾歷史洪流裡,僅是曇花一現,應否歸入粵曲體系,留待學者定奪。我決定還是跟隨當年電台唱片房同事的用語,稱它們作「粵語小曲」。■文︰葉世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