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梁悅琴) 深圳交易所負責人就「深港通」開通情況表示,希望證券公司等市場參與主體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中國結算的部署和要求,密切溝通及緊密協作,於9月底前完成技術開發準備工作,達到可參與深交所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相關測試的要求;在11月上旬完成各項準備工作,達到可開通「深港通」業務的要求。
深圳交易所前晚漏夜發佈「深港通」相關業務規則的徵求意見稿,於今年9月9日之前讓市場參與人提供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了「滬股通」中關於交易、結算、監管等內容均延伸使用至「深港通」,「深港通」主體內容及架構與「滬港通」基本一致。
標的股票增加 設市值限制
「深港通」與「滬港通」較大分別是「深港通」標的股票範圍較廣。「深港通」的「港股通」股票範圍是於恒生綜合大型股、中型股指數成份股基礎上,增加了恒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而「深股通」股票將包括(一)深證成份指數及深證中小創新指數的成份股,且成份股截止日前6個月,A股日均市值不低於60億元人民幣,上市時間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上市時間計算市值;(二)同時在深交所及聯交所上市的A+H股。
不過,連續兩年虧損的ST類股票、停牌股票、正進行退市股票、B股及深交所認定特殊情形股票,則不包括於「深港通」內。若根據指數調整而被剔出上述指數的深圳上市A股,日後將不能透過「深股通」買入,但仍可賣出。
至於「港股通」方面,小型股指數成份股當中,截止日前12個月平均月底市值不低於50億港元,上市不足12個月則於實際上市時間計算市值。內地個人投資者要參與「港股通」交易,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資產合計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可替「深股通」股票擔保沽空,但擔保沽空的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股票最新成交價,擔保沽空比例不得超過1%,連續10日「深股通」交易日的「深股通」股票擔保沽空比例不得超過5%。通過「深股通」買入的股票,在交收前不得沽出。
不設總額度 維持每日額度
「深港通」不設總額度限制,「滬港通」的總額度即時取消乃最大改變,但兩者都保留「北上交易」130億元人民幣、「南下交易」105億元人民幣的每日額度上限。
買入額度計算方式與「滬港通」相若,等如「當日額度餘額-買入申報金額+賣出成交金額+被撤銷和被深交所拒絕接受的買入申報金額+買入成交價低於申報價的差額。」若當日額滿,仍接受沽貨申報,但買入申報則於當日不再恢復。
若單個境外投資者通過「深股通」持有單隻深圳上市股票超過限定比例,應當在5個交易日內將超出部分平倉。
A/H股價差長遠有望收窄
深圳交易所認為,短期內「深港通」消除A/H股市場價差的可能性較小。但從長遠來看,随着两地互聯互通機制的開展和深入,两地市場在投資者結構、投資理念、資金流動等方面將相互影响,聯繫將日趨緊密,有助於逐步縮小A/H股市場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