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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誓並非兒戲 勿觸三條底線

2016-10-11

屠海鳴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 上海市政協常委

議員在宣誓之後才有資格進入立法會議事,並非兒戲,某些激進「本土」議員欲在宣誓時表達反基本法、反「一國兩制」、反特區政府的政治主張,這是「街頭政治」的翻版。奉勸這些涉世未深的政治新人:遵守基本法,勿觸法律底線;依規行事,勿觸規則底線;須有政治良知,勿觸道德底線。否則,無異於「政治自殺」。

新一屆立法會70位議員將於12日宣誓就職。近日,有激進「本土派」議員放出話來,欲在宣誓就職儀式上搞些動作出來。有的聲言「加料」,插入違反基本法的言論;有的聲言在宣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時「扮咳」、「支支吾吾」,以圖蒙混過關;有的準備參考英國或美國議員手勢和服飾,以表達個人意見;有的經幕後高手提點,欲在宣誓就職結束至走回座位的間隙「做騷」,呼幾句口號;有的還準備拿些道具,以吸引眼球,增加曝光率。如此煞費苦心,其實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表達自己反基本法、反「一國兩制」、反特區政府的政治主張。

宣誓是按照基本法的規定舉行的,是有法律效力的。議員在宣誓之後才有資格進入立法會議事,並非兒戲。奉勸激進「本土」議員收起「街頭政治」那一套,勿觸三條底線。

遵守基本法,勿觸法律底線

激進「本土派」議員應該弄清楚,從宣誓就職開始,議員已經進入香港的政治架構內,屬公職人員。在一個民主社會裡,公職人員比之於普通公民自由度更小、接受的監督更多。如公然違法,必將承擔法律後果。

現在,激進「本土派」的某些議員已經走到了危險的地步。比如,鄭松泰揚言要在宣誓加上所謂「港中區隔」,就是在挑釁基本法。基本法第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這清楚地表明香港與中國,不是國與國的關係,不是政治實體與政治實體之間的關係,不是平起平坐的關係。所謂「港中區隔」,從字面分析,是將香港和中國兩個概念放在對等的地位;從內涵上分析,就是要鼓吹「香港區別於中國」、「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這是公然違反基本法,挑戰憲法法律的行為。

如果激進「本土」議員把「港中區隔」的話加入誓詞,定會造成嚴重後果。基本法第七十九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七)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可見,觸法律底線,如同自踩地雷,定會自取滅亡。

依規行事,勿觸規則底線

議員應該如何宣誓?《宣誓及聲明條例》對所有公職人員的宣誓有詳盡規定。立法會議員就任儀式上必須宣讀誓詞,誓詞如下:「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必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如果不如實、不完整宣讀誓詞會有什麼後果?《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規定:「如任何人獲妥為邀請作出本部規定其須作出的某項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a)該人若已就任,則須離任,及(b)該人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就任資格。」立法會助理秘書長衛碧瑤日前指出,根據香港法例第11章《宣誓及聲明條例》,議員必須依法完成宣誓,宣誓時須跟足誓詞內的字句,若有議員讀得不流暢或將誓詞增減,作為監誓人的秘書長陳維安會作出提醒。所有立法會議員均須完成宣誓後,才能出席會議及表決議案,若議員在12日當日未能完成宣誓,新任立法會主席需要在下一次大會(10月19日),執行議事規則,要求有關議員再次宣誓。也就是說,按要求宣誓是當議員的必要條件,沒有「偷樑換柱」、「偷龍轉鳳」、「偷工減料」的任何餘地。

人們也許會記得,2004年,當選議員梁國雄曾修改誓詞,並就此向特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主審法官裁定:立法會議員必須依法宣誓,《宣誓及聲明條例》已規定宣誓格式,宣誓者不可隨意更改,否則就會違反基本法。2012年立法會宣誓就職儀式上,「人民力量」議員黃毓民在宣誓前高叫「打倒港共政權、打倒梁振英」等口號,而在宣誓時讀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時,就「扮咳」,不肯說出「共和國」及「特別行政區」兩個詞。後被要求重新宣誓,才得以就任議員。此兩事可為前車之鑒。

須有政治良知,勿觸道德底線

議員是政治人物,誠信是立身之本,也是最重要的政治資產。好幾位當選議員參選當初都是簽署了承諾書的,公開承諾擁護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如果有當選議員宣誓就任之時,卻要在眾目睽睽之下食言,豈不是「兩面人」? 試想,一對新人在結婚典禮上都要宣讀誓言,如果有一方不願意讀出誓言,另一方敢於託付一生嗎?而出席婚禮的賓客又是什麼感受?一對新人尚且如此,何況一個地區!700萬港人敢於把大事託付給毫無誠信之人嗎?

激進「本土」議員大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涉世不深,也許並未認識到「誠信破產」的嚴重後果,以為僅憑投機取巧,譁眾取寵,便可混跡於江湖。豈不知,凡有作為的政治人物,都是胸懷正義,心繫蒼生,有信仰、有抱負、有擔當、有愛心、有誠信的人,醉心於玩小花招、搞小動作的人,騙得了一時,卻騙不了一世,最終會被民眾拋棄。因此,有必要提醒各位政治新人,須有政治良知,勿觸道德底線,不要自毀前程。法律底線、規則底線、道德底線都不容踩踏、不能逾越、不可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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