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6月 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決議》肯定了中共已故領導毛澤東的歷史地位和思想,徹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
1986年9月 十二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是新時期加強中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1990年3月 十三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決定》。《決定》對於改革開放新時期加強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鞏固黨的群眾基礎和政治基礎,具有重要意義。
1996年10月 十四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決議》強調,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協調發展,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
2001年9月 十五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決定》聚焦在黨的作風建設,對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增強人民群眾的信任基礎、築牢黨的執政基礎具有關鍵作用。
2006年10月 十六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在改革開放近30年後聚焦社會問題。
2011年10月 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對增強社會主義文化自覺、文化自信,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資料來源:央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