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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捕殺10隻屬「情節特別嚴重」

2016-10-27
■綠頭鴨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網上圖片■綠頭鴨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網上圖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其中「隼類」「情節嚴重」的標準是6隻,「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是10隻。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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