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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符釋法結論 證不損法治

2016-11-1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解釋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而昨日的判詞提到,無論有否釋法,法院得出的結論都一樣。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歡迎判決與釋法得出同一結論,有法律界人士就認為,這反映法院認同釋法內容,也沒有因釋法受到「壓力」。

陳端洪:釋法非「添料」

梁愛詩昨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歡迎裁決,指釋法對法庭有約束力,而法院判決與釋法得到同一結論。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則認為,法官指無論是否釋法都會這樣判,說明釋法所講的東西,是法例本身必然的內涵,並不是「添料」。

馬恩國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判詞提到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第廿一條,游梁兩人因拒絕作出誓言,他們的議席應被視為出缺,已表明認同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釋法內容。陳曼琪認為,法院判決與釋法得到同一結論,判詞也提到無論有否釋法,結論也是一樣,證明法院沒有受釋法「壓力」影響判決,也反映游梁證據確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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