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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譏前黨友「唔熟書」 阿湯叫郭榮鏗查案例

2016-11-16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昨日在判詞中指出,在香港應用「不干預原則」時,必須符合香港基本法相關的憲制規定。身為立法會代表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聲稱,法官的判詞對「不干預原則」的解釋「不詳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昨日就在facebook嘆道:「唉!其實這些問題,終審庭早在《梁國雄》一案中已有非常詳盡解釋,......郭議員用心翻查一下案例便會明白。」

郭榮鏗在接受傳媒訪問時聲言,不同法院對立法會內部事務都有「不同解釋」,區官在判詞中解釋是次事件並非立法會事務,但法院「有需要解釋清楚『不干預原則』在『三權分立』之下如何運用」。

事實上,區慶祥法官在判詞中,明確引用了特區終審法院在《梁國雄對立法會主席(第1號)》一案中所訂立的、所謂「不干預原則」的限制,「在該終審法院案例中衍生出以下原則:1.在香港應用不干預原則時,必須符合基本法相關的憲制規定;2.當基本法委予立法機關立法權力及責任時,法庭是有權力裁定立法機關是有否擁有某一權力、特權、或豁免權;及3.在處理何事可被視為立法會的『內部事務』或『內部程序』時,應留意上述的規範。」

唔熟書唔緊要,但郭榮鏗頂住法律界代表的名堂,唔溫書就講炴N似乎有點不負責任。湯家驊對郭榮鏗「唔熟書」、「唔溫書」就公開講浀乎也不以為然,並在fb發帖道:「唉!其實這些問題終審庭早在《梁國雄》一案中已有非常詳盡解釋。跟據這案例『不干預』原則從來也不適用,亦與三權分立無關,而法官也只是引用《梁國雄》一案。郭議員用心翻查一下案例便會明白。」 ■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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