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瑪Imarflex」單計待機1年的電費便高達630港元。 翁麗娜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翁麗娜)冬天將至,一杯熱飲最能暖胃,電熱水瓶幾乎是家家戶戶的必備品。
然而,消委會與機電署合作測試市面11款電熱水瓶,發現品牌「伊瑪Imarflex」煲水後保溫24小時耗電量達1.44kWh,以最高耗電量的樣本及每度電1.2港元計,單計待機1年的電費便高達630港元,遠較一部「一匹」變頻式冷氣機每年產生的電費500多港元為高。
非使用時應拔插頭省電
消委會副主席梁光漢表示,電熱水瓶的耗電量高,應獨立使用一個固定插座;如非使用時,應將插頭拔出以節省用電。
兩款電熱水瓶「威馬Goodway GHP-45I」及「Arima HP-40」,最高水溫不足攝氏98度即未到沸點。梁光漢引述專家指熱水的水溫只要達80°C,基本已去除有害物質。
先沖洗內膽試煲除異味
另外,全部樣本在首次使用時均釋出塑膠氣味,部分樣本的凍滾水散發濃烈的異味,有評審員甚至不願意試飲其中一款樣本所煲的水。消委會建議消費者應先沖洗電熱水瓶的內膽,並試煲水一次才正式使用。
消委會今年首10個月收到涉及電熱水瓶的投訴有13宗,較去年同期的21宗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