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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台客聚:蕭紅姊弟戀(下)

2016-11-23

彥 火

一九四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中午十二點,蕭紅飲恨香江,逝世時只有三十一歲。

臨死前已經不能言語。蕭紅在自己的版權遺囑裡面,作了這樣的安排:散文集《商市街》歸弟弟;小說《生死場》歸蕭軍;《呼蘭河傳》歸駱賓基。

而作為蕭紅的丈夫端木蕻良,什麼都沒有。

蕭紅辭世時候,端木蕻良和駱賓基全都在場。

他們一齊埋葬了蕭紅,然後他們一塊逃難到了廣西桂林。

端木對外間月旦他與蕭紅的感情,基本上保持緘默的態度。

倒是端木的家人,包括他的侄子、一些學者和夫人鍾耀群都曾撰文為他辯護。

以下是為端木翻案的另一版本-

當年蕭紅進入聖士提反臨時醫務站動手術之前,蕭紅就與端木蕻良交代了後事。

一是要端木蕻良保護她的作品,將來不要讓人隨意刪改她的作品。

版權都由端木負責。她親筆立一個字據,被端木蕻良當面撕掉了。

他認為一來自己是她的丈夫,妻子的版權理應由丈夫繼承,二來立字據,不是表明蕭紅不久於人世?不該讓她落下死亡的陰影。

而蕭紅擔心是她早期作品的版權,她不太放心。

二是,蕭紅多年前就談過,她若死了,想埋在魯迅先生的墓旁。

那是她的恩師,沒有魯迅,沒有自己的今天,端木蕻良完全尊重她的選擇,只要將來條件允許。

那麼眼前呢?蕭紅提出,把自己埋在一個風景區,要面向大海,要用白色的綢子包裹自己。

第三件事,是要端木蕻良答應,將來有條件時,一定要去哈爾濱,把她與汪恩甲生的孩子尋找回來。

第四件事,是如何酬謝駱賓基,人家畢竟是個外人,肯留下來實屬不易,為此,她與端木蕻良商量多次。

後來蕭紅提出,駱賓基是為自己留下的,不如把自己某本書的版稅贈送他更有意義些。

蕭紅提出把將來再版的《生死場》的版稅給他,那是自己的成名作。

端木蕻良則認為,《生死場》已再版多次,篇幅又不大,加起來版稅不會有多少,不如把《呼蘭河傳》將來出書的版稅送他,這是本新書,再版機會多,篇幅也長。

蕭紅同意了,於是把駱賓基找來,當面告訴了他。

這一起長期懸疑的文壇筆墨官司,當事者各執一詞,孰真孰假,只有長眠地下的蕭紅曉得,反正蕭紅生命中關係邇密的三個男人已先後逝世了,他們在泉下相信也有一番激烈的交鋒。

盛世再識君/友情實可珍/隔洋飄賀柬/天涯似比鄰

恭賀一九八四年/元旦之禧/駱賓基

彥火註:

這是駱賓基寄到紐約給我的一張賀年卡,當時我在紐約大學(NYU)留學。(「蕭紅的男人」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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