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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被覆核議員提問 林鄭:免不必要爭拗

2016-12-07
■梁振英表示,曾俊華是取得法律意見而不接受4人提問,但自己事前並不知情。 莫雪芝  攝■梁振英表示,曾俊華是取得法律意見而不接受4人提問,但自己事前並不知情。 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前日上午表明不會回應被司法覆核議員資格的4人的提問,但至當日下午特區政府「態度有變」。行政長官梁振英昨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財政司司長是在取得法律意見,決定不接受4人提問。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去信立法會主席解釋,指當局是在不違反特區政府立場的大前提下,避免不必要的爭拗,及保持立法會運作順暢,決定回應4人的提問。

曾俊華前日在立法會中表示,不會回應被司法覆核議員資格的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和梁國雄(長毛)的提問,指這是基於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其後亦說這是政府立場。

特首:事前不知情

梁振英昨在回應傳媒有關提問時表示,曾俊華是取得法律意見而不接受4人提問,但自己事前並不知情,其他局長亦不知情,「件事如果事先知道的話,我們會在政府內部商量,我覺得不至於要拒絕這4位立法會議員的答問。」

他續說,在前日得知事情後,就和林鄭月娥通電話,「我們決定通知立法會,我們雖然有這樣的法律意見,有這樣的法律前提,我們願意接受立法會議員包括這4位議員的提問。」

政府重視與立法會關係

他強調,特區政府重視與立法會之間的關係,非不得已,不會有任何影響關係的舉措,又重申是次司法覆核4人的議員資格,是基於法律意見,並無政治考慮。

梁振英作出解釋,反對派議員亦各有「解讀」。長毛就堅稱,曾俊華事前必定會詢問梁振英意見,又稱官員若要「各自演繹」並不合理。特首辦昨日再發新聞稿回應,重申並不知道曾俊華索取法律意見,及決定在立法會不回答4人的提問。

林鄭月娥則於前日去信立法會主席解釋事件時表示,特區政府的一貫立場只會回應「已依法妥為作出立法會誓言的立法會議員」的問題和意見,但考慮到在前日早上的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與會者的意見,及回應前日下午與內務委員會主席及副主席的討論,「為避免不必要的爭拗,並保持立法會運作順暢,以符合社會的整體利益,在完全不影響政府上述的立場和在待決法律程序所持立場的前提下,政府將回應所有議員及聲稱以議員身份行事的人的問題和意見,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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