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今年初開會期間,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涉刑事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及擾亂秩序,時任港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則涉嫌阻礙救護員進入會場將校委紀文鳳送院,而遭票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兩人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同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周三(28日)續審。兩被告仍未決定會否出庭自辯。■記者 杜法祖
是次案件於本月15日正式開審,首被告馮敬恩(22歲)否認刑事恐嚇罪和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的交替控罪,但承認刑事疰a及企圖強行進入罪,該兩罪的求情和判刑將押後至案件審訊完畢後。次被告李峰琦(21歲)則否認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的傳票罪。
李國章親耳聽馮嗌「隊U佢」
針對馮敬恩的指控,校委會主席、是案的主要證人李國章早前在庭上作供時,以堅定語氣供稱,今年1月26日案發當晚,自己親耳聽見馮敬恩大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U佢!隊U佢!」其後,他的膊頭及手就被身份不明的示威者拉扯,令他擔心自己會有生命危險。
他強調,由於馮當時不止一次大叫「隊U佢」等字眼,令他印象深刻,「我聽得好清楚,佢一定有講。」
李國章並在庭上指控馮敬恩涉嫌傳送錯誤訊息煽動學生:當日校委會已決定成立專責小組,但鑑於要物色人選而無法即日成立,同時未有成立的時間表,但馮向大樓外的學生發送訊息稱「校委會不會成立專責小組」,是錯誤傳達訊息,令學生情緒激動,令他覺得馮是「主謀」。
他又批評馮敬恩反口公開保密會議內容,「(我)覺得佢(馮)人格有問題,......我唔係憎佢,係睇唔起佢。」
李國章作供時指,在示威者包圍校委期間,有人打他及拉他,有示威者則講粗口,並直言「有受教育的人唔會鍾意講粗口」,「唔係大學生行為,係壞蛋行為。」
被問及他當時表情鎮定時,他解釋,自己只是表面鎮定,「我係外科醫生,訓練要鰣措黚f人危急情況時都要鎮靜。你鶾q視見我係好鎮靜,但心入面好驚!」
保安經理指馮失控如「癲髐@樣」
港大保安經理張憲君作供時則指,馮敬恩當時有如「司令」一樣,高叫:「唔好畀李國章走,隊U佢!隊U佢!」在場的示威者聞言後情緒高漲,相繼起哄高喊「粗口」,更即時「湧埋薄v,令他們「一寸都行唔到」,而在燈光下他清晰見到馮的臉容。
他續供稱,自己當時「心入面只係諗一定要保護主席,驚主席畀人打」。事後,他的腳趾受傷、肌肉疼痛,並於1月29日到大學醫務處檢查傷勢,校醫批准了5天病假。
張憲君在接受辯方盤問時強調,自己並不憎恨馮敬恩,即使被以粗口相向也「唔係特別介意」,但就形容馮敬恩是「壞學生」,在沙宣道會場外歇斯底里高喊「隊U佢」一刻,好似「成個人失鰼情A癲髐@樣」。曾任警隊三合會專家的他指:「『隊U佢』是黑社會用語,我諗住(香港大學)學生好乖謘A但結果同我想像完全唔同。」
辯方毋須傳4證人出庭
控方已經傳召所有證人。裁判官裁定馮敬恩、李峰琦的控罪表面證供成立,押後案件至12月28日續審。李柱銘估計可於續審後3日內完成證供呈遞。原定月底前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的4名港大校委會成員,包括港大校長馬斐森、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榮休教授楊紫芝、港大副校長蘇彰德,以及時任校委會成員文灼非,李柱銘則指毋須再傳召他們上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