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昨日有報章報道稱,已宣佈參選特首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及退休法官胡國興,已分別向選舉事務處遞交「支持同意書」,並統計兩者暫獲同意書的數目。不過,根據「支持同意書」內容及相關法例和指引,簽署同意書僅為同意候選人在選舉廣告使用其名字及圖像等,並不代表會提名予該人。為胡國興簽署同意書的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就表明不會提名胡。
《明報》昨日報道稱,胡國興暫獲92份「支持同意書」,來自包括劉業強、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及多名反對派議員的選委及非選委。而葉劉淑儀則獲得22份同意書,來自多個黨友及不同界別的選委,更包括屬於反對派的高等教育界選委陳家明。
不過,「支持同意書」並不等於提名。根據同意書的內容,簽署者僅同意候選人在選舉廣告中使用其姓名、標識、圖像。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就指,同意書可給予兩名或以上的候選人,也可撤銷已作出的同意書。
劉業強田北俊:不提名胡官
劉業強昨日透過助理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不會提名胡國興參選,而鄉事派選委會在鄉議局內部討論後作出一致提名。
田北俊回覆傳媒查詢時也稱不會提名胡。被指為葉劉淑儀簽署同意書的陳家明,昨日就透過「高教界民主行動」的facebook專頁發聲明,稱沒有為葉劉淑儀簽署「支持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