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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聯籲食物援助痡`化

2017-02-02
■袁慧明展示一星期分量食物,左邊食物適合南亞裔、右邊適合華人。 翁麗娜  攝■袁慧明展示一星期分量食物,左邊食物適合南亞裔、右邊適合華人。 翁麗娜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翁麗娜)香港社會仍有基層為一日三餐躊躇,目前可向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牟利機構申請食物銀行服務,最長可領取八周食物援助。社聯總主任(社會保障及就業)黃和平表示,有需要者領取食物援助服務期過後需要重新申請,此前依靠非牟利機構「自掏腰包」補貼食物,批評制度忽略受助者未必能在八周內解決經濟困難,建議資助痡`化。社署回覆指,營辦機構可酌情向特殊個案提供超過八周協助,或轉介至合適服務單位跟進,又指會密切留意計劃推行情況。

醫藥費月達2000元 慳錢不覆診

現年60多歲的袁女士患糖尿病、高血壓、骨刺等,與患有肌肉萎縮症的丈夫同住翠屏h。她說,自從丈夫2003年在家中跌倒後,自己便由全職轉為兼職工作,但擔心丈夫無人照料,最終被迫辭職。夫婦分別每月領取1,650元傷殘津貼,丈夫額外領取每月長者生活津貼約2,000多元,二人沒有子女援助,經常需要到公立醫院覆診。袁女士指,自己醫藥費每月高達2,000元,「睇醫生食十多種藥,有時為了慳錢不去覆診。」

她憶述指,未申請食物銀行援助前生活困難,淚灑當場:「經常等麵包店收店前有5折......買兩個麵包當食三餐......自己不想重提這段日子。」她指長期以來營養不良導致身體水腫,至於被問及為什麼不申請綜援,她說:「自己不想申請,曾去社署,但覺得他們(社署人員)勢利,覺得不舒服,寧願食粥。」直至三四年前,她向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申請食物銀行援助,三餐不繼情況才得以改善。

黃和平表示,食物銀行是拿不到綜援者的最後安全網,確保他們有食物紓解燃眉之急,但服務限期僅八周,「政府又沒有相應機制確保求助者八周可解決經濟困難,建議取消限制。」

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食物銀行服務涵蓋觀塘、黃大仙及西貢。該服務處社工袁慧明表示,以翠屏北h為例,目前約20家庭及100人申請該服務,主要是長者及長期病患,但近年多了南亞裔家庭申請,派給他們的食物避免有午餐肉罐頭。

社署表示,2009年在全港推行「短期食物援助服務計劃」,為緊急及短期需要者提供短期食物援助。社署自2013年10月,把食物援助期限由最長六周增加至八周,營辦機構及服務使用者均表示,新修訂期限大致能協助有需要者解決困境。

社署續指,截至去年12月底,計劃已為239,785人提供服務,當中低收入者佔51%,遭逢突變而有即時經濟困難的個人或家庭佔21%。去年6月起,社署把營辦機構用於提供餐次撥款上調一成。政府已按2015年施政報告,把計劃承擔額由原來4億元增至6億元,新增撥款可讓計劃延續至2018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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