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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建議可行 宜做好細節

2017-02-28
■林鄭月娥在政綱中提出多項新猷,有助解決住屋問題。曾慶威 攝■林鄭月娥在政綱中提出多項新猷,有助解決住屋問題。曾慶威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蘇洪鏘、顏倫樂)現屆政府將房屋列為施政的「重中之中」,昨天公佈選舉政綱的林鄭月娥亦未有怠慢,其中提出容許25萬個未補地價居屋經社企代出租等建議,期望增加供應,激活現時的居屋資源。測量界及學者稱,明白林太的本意是想改善現時居住在茤苤B工廈的低收入人士或家庭的居住環境,改善民生,但因當中涉及許多細節問題,認為需要做好細節。

需定租金承租對象

嶺南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何濼生教授昨表示,將未補地價居屋經社企代為放租有難度,因為此舉涉及將行之已久的現有居屋政策改變,恐怕牽一髮動全身。同時,林太倘當選,政綱落實,未補地價居屋的租金水平如何釐定、以什麼人為承租對象、會對私人租務市場帶來什麼影響等,都需要仔細研究及評估。

他認為,政府難以對未補地價居屋的租金作硬性規定,也難以規定何人可受惠於政策。

他指出,畢竟將私人物業租予私人用途,政府難以微調到「好似計劃經濟」般限制租金幾多、租給什麼人。

高力國際估價及諮詢服務行政董事張翹楚認為,將未補地價居屋交由社企代為出租,首要問題是要知道市場有多少閒置居屋,以及有多少未補地價居屋的業主願意將單位交由社企代為出租。如果根本無人想放租,建議的實際作用就不大了。他強調,香港最大問題是土地供應不足,許多諮詢都不能通過。他說:「其實唔關你點樣去增加供應,重要係社區要配合,點樣可以有一個簡化而快捷的諮詢,令土地出到薄C」

「轉移地積比」增建屋可行

林太又建議「轉移地積比」增加房屋供應,市場則普遍對此表示歡迎。張翹楚表示,林太該措施未有細節,但屬可行的建議,要待日後有更多細節才能討論。初步留意到轉移地積比率的建議,相信情況類似綜合發展區(CDA)整體發展的概念,較適用於同區同樣土地用途的舊樓或保育項目,且業主須於同區有兩幅或以上的地皮,才能夠作出地積比的轉移,跨區轉移地積比的可行性不高。

他提醒,轉移地積比的做法需要小心處理,否則會令全區地積比率出現混亂,另一問題是,若業主只有一幢物業,想用盡毗鄰的地積比率,但毗鄰物業卻非他的物業,「唔通話你用髐H]就無得用咩,實會有好多人嘈。」

何濼生教授也對轉移地積比建議表示歡迎,認為可增加物業流動性,相信建議可行。香港測量師學會房屋政策小組主席陳昌傑則認為,由於現有法例所限,林太所提出的轉移地積比未必適用於所有土地,但可在小區發展或保育項目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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