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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檔案法》冇寫當有 薯片出醜

2017-03-11
■朱福強批評曾俊華前言不對後語。梁祖彝  攝■朱福強批評曾俊華前言不對後語。梁祖彝 攝

在3名特首候選人中,林鄭月娥及胡國興在政綱中均提到要制定《檔案法》,曾俊華的政綱則無隻字提到有關問題。在昨日座談會上,曾俊華被主持人問到為何其政綱並無有關《檔案法》的部分時,竟反屈對方:「我有寫過,你留心灠捸C」其後,有現場觀眾追問其政綱根本無提及《檔案法》,他才「如夢初醒」,稱其政綱「寫唔得晒要做翵き﹛v云云。

記協昨日要求3名候選人簽署《新聞自由約章》,落實訂立檔案法以保障公眾知情權,3人都有簽署。

政綱不提 強辯「寫唔晒」

會上,當主持人問及曾俊華會否為《資訊自由法》及《檔案法》立法時,曾回應稱,自己一向崇尚政府應有很高透明度,會待法改會有具體內容後,再諮詢市民,然後開始立法工作。主持人再追問他為何在政綱不寫清楚,曾俊華回應說:「我有寫過,你留心灠捸C」

事隔半小時,有與會者指另外兩名候選人的政綱均列明跟進《檔案法》,但其政綱並無提及,曾俊華才知是自己出錯並解釋:「鶩虓|係我鴭蚇捸A我會去做......本來我政綱差唔多200頁,而家都75頁,寫唔得晒要做翵き﹛C」

前檔案處處長斥前言不對後語

出席座談會的前檔案處處長朱福強批評曾俊華前言不對後語。他稱,曾俊華自己在選舉工程中強調「互信」,而《檔案法》正是政府與市民的互信基礎,讓市民享有知情權,並對曾俊華無將《檔案法》列入政綱表示遺憾。曾俊華則回應稱待做好研究,有具體內容後就立法諮詢工作。

朱福強其後問林鄭,指目前政府對檔案處的「行政安排」失敗,加上沒有法律的支援,「根本做唔到洁C」

他希望林鄭一旦當選應即時訂立《檔案法》,向市民顯示政府是想建立互信,讓市民有知情權,監察政府。

林鄭月娥回應時坦言,政府檔案處屬於政務司司長管轄的架構內,自己現屆任內4年半一直支持檔案處工作,提供足夠人手,加強用行政方法管理政府檔案。目前,法律改革委員會正進行相關研究工作,她要尊重法改會,其後會在任內盡最大努力落實。

■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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