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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控選舉 執法部門必跟進

2017-03-17
■王國興日前到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戴耀廷。 資料圖片■王國興日前到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戴耀廷。 資料圖片

「戴妖網投」涉四宗罪 私隱公署:違例依法處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民間監察組織「23萬監察」創辦人王國興,前日到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質疑由「佔中三丑」之一戴耀廷發起的所謂「2017特首選舉民間全民投票」活動,在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陳述上,隱瞞收集資料是為試圖影響和操控特首選舉投票結果,可能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專員黃繼兒昨日回應指,倘出現影響或操控他人投票意向或選舉結果的情況,相信相關的監管機構務必作出跟進。在涉及私隱的問題上,公署倘發現任何違反條例的情況,定必跟進和依法採取適當的行動。

王國興日前的投訴中,指出所謂「特首民投」最少涉及4個問題,一是收集資料的目的,與其聲稱的收集數據的目的不符;二是戴耀廷聲稱所收集得來的資料,會由「獨立第三方人士負責儲存」,但未有清楚交代第三方如何確保資料未有外洩等;三是未有說明有關投票程序會驗證投票者的身份;四是投票者的資料可能會被轉移到其他地方。

就資料收集方面,黃繼兒在公開回覆中指出,有關活動網頁已按條例下收集資料原則告知資料當事人收集其個人資料的目的,但若除申明的目的以外,有影響或操控他人投票意向或選舉結果的情況出現,將受其他特定的法例規管,相關的監管機構務必作出跟進。

洩資料主辦組織須負責

針對第三方儲存個人資料的獨立性方面,條例並沒有要求資料使用者(主辦組織)所聘用代為儲存個人資料的機構或人士必須是獨立的。然而,一旦資料外洩,主辦組織仍需為此負上責任。

活動網頁中的「個人資料收集聲明」已列明相關程式不會讀取市民在指定程式內通訊錄或訊息紀錄等資料,亦不會將資料存取或傳送去其他地方。

現階段公署未有實質證據懷疑其資料處理出現違規情況,而活動主辦組織亦須依從條例下的使用資料原則,落實其所列明的資料處理做法。

在資料保存方面,公署已緊密監察所涉資料保安風險,並不時諮詢專業人士和機構,作出評估。主辦組織的負責人已向私隱專員承諾活動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會於投票結束後的一星期內全部銷毀。相關的時限乃按公署一貫的準則,予相關機構在合理的時間內銷毀資料。

要求託管資料者證銷

不過,公署已書面要求主辦組織提供由獨立專業第三方所發出的證書,以確認活動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全部銷牷C公署在收到主辦組織提交的證書後,會按一貫的準則評定其所述第三方的獨立性和可信性。

黃繼兒強調,公署會繼續密切關注是次活動在個人資料私隱方面的事態發展,並適時作出回應。若發現任何違反條例的情況,公署定必跟進和依法採取適當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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