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蘇榕蓉 福州報道)福建省首部專門針對紅色文化遺址保護進行立法的政府規章--《三明市紅色文化遺址保護管理辦法》出台,並於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該《辦法》共32條,包括立法依據、責任主體、核查認定、保護管理、開發利用、法律責任等主要內容,其按紅色文化遺址的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史料價值及搶救需要程度將遺址分為4個等級,在管理機構、保護措施、經費保障等方面實行分級管理。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蘇榕蓉 福州報道)福建省首部專門針對紅色文化遺址保護進行立法的政府規章--《三明市紅色文化遺址保護管理辦法》出台,並於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該《辦法》共32條,包括立法依據、責任主體、核查認定、保護管理、開發利用、法律責任等主要內容,其按紅色文化遺址的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史料價值及搶救需要程度將遺址分為4個等級,在管理機構、保護措施、經費保障等方面實行分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