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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管清思】唐宋官員多假放 明清節慶僅三個

2017-03-31
■明清官員在新年有一個月假,算是補回平日被扣的例假。 資料圖片■明清官員在新年有一個月假,算是補回平日被扣的例假。 資料圖片

一直以來,不少勞工團體均提議將勞工假期與法定公眾假期看齊,以保障勞工權益。不過,建議一直被資方阻撓,未有成事。相較今日香港,古代社會的法定假期又有多少?在西曆星期天休假的習慣尚未流行以前,古代又是否有相類的例行假期呢?對此,楊聯陞教授曾作詳細考證,但由於篇幅所限,筆者僅擇取其中研究成果之一二,與讀者分享。

漢五日一休 放假才回家

據《漢書》及《後漢書》所載,在兩漢時期,官員每五天可有一天例假,稱為「休沐」。到了南北朝,官員例假漸漸減少。梁朝時,政府規定每十天才有一天例假。「五日一休」的做法雖然於隋代復行,但到了唐代,卻回復「十日一休」的規定,即每月的十日、二十日和最後一天為例假,稱為「旬假」或「旬休」,此制度為宋、元兩代所襲用。

為何唐代以後,每月例假較以前為少?此與官員的工作環境有莫大關係。在漢代,官員一般居於官署,此意味着官員下班後,仍需待在辦公地點,不得回家。故「五日一休」的編制,正是讓官員可抽空回家,與家人團聚。

明清無例假 民國跟西曆

唐以後,由於交通便捷,官員每天下班便可立即回到家中,不用長時間留在官署,故例假也相應減少。至明、清兩代,由於統治者的刻薄寡恩,行之久遠的例假更被完全廢除。一直到民國時期採用西曆,才仿效西方社會將星期天視為官方假日。

當然,除了例假外,古代官員也有形形色色的節慶假期。據楊聯陞教授統計,唐、宋時期的全年節慶假日,便多達五十多天,其中新年和冬至,分別各佔七天。到了元代,由於統治者不重視漢人文化,不少傳統節慶假期均被廢除,當時一年便只有十六天節慶假日。

在明、清時期,節慶假日較元代還少。法令規定全年只有三個主要節慶,即新年、冬至,以及皇帝誕辰,足見明、清統治者對官員管制甚嚴。

特別的是,明、清時期的新年假期可長達一個月,朝廷以此補回官員每月例假的削減。今日香港的勞工假期只有十二天,遠較唐宋時期為少,套用《紅樓夢》冷子興的名言,真可謂「一代不如一代」。■恒生管理學院中文系講師 林永堅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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