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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7年地契續期研簡化

2017-03-31
■馬紹祥為事件解畫。劉國權  攝■馬紹祥為事件解畫。劉國權 攝

地署制定手續流程年中完成 複雜個案擬准早辦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近年有人聲稱香港部分土地契約將於2047年屆滿,特區政府或「無權」為到期地契續約云云。發展局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時指,地政總署正制定契約續期所涉具體手續和流程,預期今年年中完成,並會探討可否透過法例簡化或免除簽訂續期文件行政手續,以進一步簡化流程。局方更表明,會視乎個案複雜性,可考慮提早展開契約續期工作。

「2047土地契約」問題近年不斷被渲染,有稱會影響銀行按揭審批,又有稱特區政府無權為土地續租,港人有可能要繳付高昂補地價或地租等。雖然不少評論已駁斥這些說法,但問題仍然被反對派不斷拿來發酵,圖謀藉此攻擊政府施政能力。

立法會議員姚松炎早前再就這方面問題向發展局局長馬紹祥提問,據立會新聞稿,馬紹祥前日以書面回覆為事件解畫。

發展局指出:「關於處理契約續期所涉的具體手續和流程,地政總署正在為業權人及相關專業界別編制參考資料,預期於2017年年中完成。對於政府日後決定續期的土地契約,署方亦會探討進一步簡化和縮短流程的可能性,包括探討可否透過法例簡化或免除簽訂續期文件的行政手續。」

正作出統計及編備資料

發展局在回覆中提到,地政總署現正在土地註冊處協助下,就2047年或之前屆滿的土地契約作出統計及編備資料。根據目前掌握資料,由現在至2024年,並沒有牽涉不可分割份數業權(即所謂的共有業權)的一般商住土地契約到期。至於2024年以後屆滿的一般商住土地契約,署方仍在統計及核實資料。

被問及何時才會為物業展開地契續期,以及會否因地契涉及大量地段或單位數量而提早展開工作等。局方回覆指,一般情況下,地政總署會在沒有續期權利的契約屆滿前3年接受相關業權人續期申請,又坦言視乎個案複雜性,例如物業規模和業權擁有模式等,政府可考慮提早展開契約續期工作。

根據現行安排,如土地屬共有業權下而有部分擁有人未能聯絡或尚未同意契約續約安排,政府會在現有契約屆滿後,把新契約批予財政司司長法團。地政總署準備批出新契約時,會同時作出安排,由財政司司長法團與個別業權人簽訂協議,協議旨在把個別物業不可分割份數由財政司司長法團轉讓予物業註冊業權人。

就有議員提問,上述新契約及協議條款與原有地契條款會否有差別時,局方回覆指,該協議本身並非續期土地契約,至於獲批續期的契約,大致上根據原有契約條款續期,政府亦可因應當時情況考慮是否在新契約內加入新條款,如樹木保育條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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