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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辦拍節目「秘撈」 「鄺神」涉公器私用

2017-04-0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違法「佔領」期間,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涉嫌濫用權力,容許「佔中三丑」及「雙學」等激進派中人,公然以「訪客證」以至「職員證」,在立法會大樓自出自入,將立法會大樓變成「大本營」。「佔領」雖已結束,但反對派議員似乎食髓知味,近日更將大樓視作「秘撈」場所。本報接獲投訴指,民主黨「超級區議員」鄺俊宇(鄺神)容許其該黨公關利用議員辦公室,為牟利的網上電台「D100」拍攝節目,涉嫌公器私用。

投訴人指出,「D100」在3月23日的節目中訪問了民主黨司庫袁海文,而訪問地點在立法會大樓9樓的會議室內,但該樓層屬於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辦公室。投訴人質疑袁海文並非立法會議員,節目主持人則為民主黨的議員助理,此舉有用公帑為民主黨宣傳之嫌。

口講白過紙 做就另一套

他續指,是次並非單一事件,在「D100」的人物訪談中,有多集都在9樓的鄺俊宇議員辦公室內進行,多名受訪者為民主黨黨員但並非立法會議員。他質疑一直高調宣稱「從政者的操守須較紙更白」的民主黨,竟然公器私用,「講一套做一套。」

鄺俊宇昨日接受查詢時稱,「D100」在其辦事處內所做的數個訪問題目,全部都是自己所「關心」的,尤其是其中一集談到拳擊手參賽被擊斃事件,自己現正在民政事務委員會跟進。他又聲言,整個錄影過程均是「在陽光下進行」,負責的工作人員則以「義工」身份參與,攝錄過程中自己亦有「行出行入」云。

或違立會大樓使用規則

但據悉,有關的「工作人員」並非義工,而是民主黨的公關。有人更質疑倘如鄺所言,他有興趣的題目就可以將辦公室借給其他人,則任何一名議員都可以借場給所有「有興趣」的外來者。

根據立法會秘書處為議員提供服務的資料冊,有關立法會綜合大樓議員辦公室使用指引及條件規定,立法會議員獲提供的立法會綜合大樓6樓至10樓的辦公室設施,該等設施應用作立法會相關事務用途。同時,議員所邀請之訪客只可使用立法會內的資源進行與立法會事務及工作相關的活動,因此該批進入大樓內的所謂「訪客」,涉嫌挪用立法會綜合大樓範圍內的地方和資源作非議員活動用途,或已違反了有關規則。

反對派當「私竇」前科多

反對派議員視立法會大樓如「私人俱樂部」並非首見。在違法「佔領」期間,多名反對派議員也涉嫌濫用公帑,招呼一眾違法「佔中」核心人物,大搖大擺進入立法會大樓內享受各種由納稅人支付的設備,高峰期間每晚有達200名至300名「佔中」示威者,在立法會大樓內沖涼、煮飯,甚至「男男女女」睡在一起,有辦事處職員更在垃圾桶發現類似避孕套的物件,廁所內又發現被棄置的牛仔褲、衛生紙等,可謂烏煙瘴氣。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其後決定,限制訪客使用立法會設施,包括規定議員每星期使用會議室時間的上限;訪客除非獲議員陪同,否則不得於午夜12時至凌晨6時逗留在立法會大樓;議員助理只能逗留相關議員所屬樓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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