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旺角暴亂中被裁定暴動罪及縱火罪罪名成立的32歲楊家倫,昨日被判監4年9個月。不少市民認同法官判決,認為縱火行為非常危險,隨時傷害無辜市民,同時亦會影響的士司機的生計,批評搞事者不知所謂、不負責任。市民又稱,判決有阻嚇作用,相信日後青年人不敢再發起暴亂。
陳女士認為,這次判決有阻嚇作用,「有例子作參考,令他們以後做事之前都先考慮清楚。」她又說,的士司機與示威者無仇無怨,向其縱火是太過分,只會傷及無辜。她又批評,旺角暴亂影響香港國際形象,對本港發展百害而無一利。
關先生指出,縱火行為非常危險,隨時傷害無辜市民,批評搞事者不知所謂、不負責任。他又表示,判決能為大眾帶來阻嚇作用,讓青年人知道使用暴力的後果。他期望,法庭能盡快檢控當日參與暴亂的其他示威者,以作警惕。
馮婆婆認同法官判決,批評搞事者縱火隨時影響無辜途人,「太危險!隨時死好多人!」她又說,除縱火外,當日有示威者掟磚、掟竹枝,意圖傷害警員,此等行為確實不對,因此被判監也是正常不過。她又期望判決讓青年人有所顧忌,日後參與社會運動時不敢再使用暴力。
陳伯對法官判決感到滿意,但認為刑罰仍過輕。他直斥,放火燒的士後果可大可小,加上香港地方擠迫,道路使用者又多,「若的士爆油缸,咁就死得人多了。」他認為,縱火者的行為嚴重影響公眾安全,亦損害無辜市民的私人財產,重判將有助提高阻嚇性。
袁婆婆亦認為法官判決正確,批評縱火者燒毀無辜司機的的士。她指出,過去相關案件的判罰過輕,而這次的重判,涉事者的前途可說已盡毀,相信有這先例後,對之後有意仿效者有一定阻嚇力,「以後唔會咁放肆。」
73%網民指判刑適當
網絡媒體《港人講地》在Facebook就判案舉行投票,當中有3,178名(佔73%)網民認為判刑適當,1,094人(佔25%)認為判得太輕,僅104人(佔2%)認為判得太重。 ■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