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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那一夜,磚頭亂飛烈焰沖天......

2017-04-11
■暴徒們撬起街上的磚頭擲向警員。資料圖片■暴徒們撬起街上的磚頭擲向警員。資料圖片

在去年農曆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暴動,大批暴徒在旺角彌敦道、山東街一帶進行非法集結及在多處地方縱火,包括向一輛的士投擲正焚燒的雜物,並有人阻止消防員灌救,例如向消防員投擲玻璃樽、用身體阻礙消防車輛,又有人把磚頭卡在消防車的車輪,導致消防車不能開動。

在旺角暴動事件中,有人在彌敦道用身體阻礙消防車輛,又有人把磚頭卡在消防車的車輪,導致消防車不能開動;亦有人向消防員不斷投擲磚頭及玻璃樽,導致救援行動受到嚴重阻礙。消防處共接獲22宗火警召喚,半數救援工作受到阻撓,消防車因而延遲抵達現場,延誤時間由5分鐘至1小時不等。

6街燒雜物 阻消防救火

同時,有人在旺角至少6條街道燃燒雜物,當中有人利用懷疑是火水的助燃劑,令該處火焰的高度達到10米,濃煙更高達20米;有人更試圖燃燒一部石油氣的士,倘該輛的士的火警不能受控制,破壞將非常嚴重。

暴徒亦襲擊現場執勤警員,他們不理警方勸喻,用雜物阻塞馬路,更撬起行人路的磚頭作為攻擊執勤警員的武器,近距離向警員投擲磚頭、垃圾桶、玻璃樽、木板等硬物,亦有多人襲擊警車,令多名警員受傷及頭破血流,威脅警員的生命安全。

暴亂令近90名警員以及數名記者受傷,其中有多名警員被玻璃割傷流血、骨折、撞傷,以及被硬物擊中頭部受傷,需送院治理。當時,警方共拘捕54人,年齡介乎15至70歲,他們涉嫌非法集結、襲警、拒捕、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 ■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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