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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遏囤房炒房 3個月內禁漲價

2017-04-18

香港文匯報訊 據齊魯網報道,山東省住建廳近日下發通知,從4月15日起開展為期半年的打擊囤房炒房專項行動。山東省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預售許可時,須一房一價申報,利潤率控制在合理範圍內;取得預售許可後須按照核准的一房一價公開銷售,3個月內不得漲價,違者不予網簽;3個月後房屋價格確需調整時,須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報,房地產主管部門按照年度漲幅不得高於上一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進行審核,超出的不予核准。

開發商取得商品住宅項目預售許可後,必須一次性將全部房源公開發售,不得通過商品住宅高價裝修、捆綁銷售高價車位(庫)及儲藏室等變相漲價的途徑躲避價格管控。

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有違法違規行為,且不服從主管部門管理、整改落實消極的,取消其預售許可、網簽資格,並向社會通報。

專項行動中檢查發現或群眾舉報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將該企業記入房地產行業信用管理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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