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部分市民習慣外出用膳,消委會接獲投訴發現,部分食肆的宣傳用字容易令消費者產生誤會,其中有案例投訴人因「任叫任食」的招徠,以為只付1份價錢就可任食龍蝦,結果要付5份龍蝦的價錢。消委會建議食肆小心選用宣傳的字眼,並指導前線員工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優惠細節,減少誤會及避免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其中一宗投訴,投訴人光顧正推廣「任叫任食」優惠的酒樓,因上湯龍蝦標明以優惠價198元發售,投訴人選定並先後與酒樓部長及職員查詢,指當時職員表示只需要付198元便可任食,結果先後點了5份。
結賬時,投訴人發現單據計算了5份龍蝦的價錢,各收取198元,即時與部長理論,對方指餐牌已寫明「優惠價每隻198元」,認為是投訴人錯誤理解為「無限任食」。
投訴人只好先付款,再向消委會投訴,認為一般人對「任叫任食」的理解是付一份價錢便可任食,酒樓做法是取巧兼有誤導消費者之嫌,要求退回4份龍蝦費用。在消委會調停下,店方堅持在投訴人點餐時已表明「龍蝦每隻198元,無限供應」,拒絕退款。
另有個案的投訴人與友人光顧一餐廳,點選註明「兩位起」、價值988元的套餐,結賬時卻發現單據列出兩項988元套餐收費,於是向經理告知其點選的是二人套餐,對方卻指餐牌所寫的是「兩位起」,而非二人套餐。
投訴人無奈付款並向消委會投訴,不滿餐廳僅以細小字體於價格下方寫上「兩位起」,又沒有說明價格是以每位計算,因此要求退回988元。餐廳則指並非有心誤導顧客,但為保持良好商譽,投訴人再次光顧時,可減收988元及10%服務費。
店員落錯單 「硬食」冇得退
消委會又收到一宗店員「落錯單」個案,投訴人李太早前光顧C火鍋店,點選一碟價值216元的例牌鮮嫩肥牛,結賬時發現單據上有無點選的「特盛鮮嫩肥牛」,價值342元。李太要求更正,但店員指她已享用食物,電腦已記錄的收費不能更改。
李太向消委會投訴指,點菜紙顯示她們剔選例牌鮮嫩肥牛,肥牛分量多寡各餐廳並不一樣。點菜紙上亦無註明重量,顧客不可能即場分辨分量是否正確,認為是職員疏忽,要求退回差價連加一服務費。
C店經理曾指,盛載例牌肥牛的碟直徑約為23厘米,特盛肥牛的碟直徑約為33.5厘米,有明顯分別,因此拒絕退回差價。
消委會指一般消費者對不同分量的餐具沒有概念,只會相信店員不會落錯單,這次事件因店員失察所致,店方應積極考慮提出合理的和解方案,但店方仍堅持立場,只同意李太再次光顧時,給予免費飲品及全單九折優惠,李太表示或會考慮透過其他途徑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