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官員有Say:器捐年齡修例 兩月內啟諮詢

2017-04-22

急性肝衰竭女病人鄧桂思17歲女兒Michelle曾在媽媽性命危殆時提出自己捐肝被拒絕。食物及壎竻膚蔽灠炙瓣戭Q日出席活動後表示,現時器官捐贈或器官移植條例以18歲作為活體器官捐贈的成年歲數,法例無賦予任何酌情權。政府會於一兩個月內召集不同持份者進行諮詢,加上之前衛生署決定就預設默許制度及其他交叉捐贈展開諮詢,兩項諮詢會在今屆政府任期完結前啟動,在諮詢未有結果及方向前,政府不會有修訂條例或立法的時間表。

高永文強調,原本條例希望保障18歲以下未成年人,在相關議題上不會受到任何壓力。但有意見認為,該條例有需要修訂以增大彈性。他指,若考慮提高條例彈性,都應設一定條件。他指討論才剛剛開始,已有不同專業人士提出反對意見,認為不適宜降低規定年齡。

政府會在一兩個月內召集專業人士、病人權益倡議者等持份者進行諮詢,諮詢未有結果及方向前,政府不會有修訂條例或立法的時間表。 ■記者 文森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