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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管制計劃協議部分條款

2017-04-26

年期約15年,至2033年12月31日

每5年進行一次中期檢討

准許回報率由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的9.99%調低至8%

兩電將回撥因達至能源審核等目標而獲得獎勵的65%,成立新的社區節約能源基金

兩電在5年期間內按平均每年售電量計算,節省能源最少達4%,可獲獎勵;如節省達5%,可獲更高獎勵

兩電將引入減少高峰用電計劃

加入推廣可再生能源發展措施,如上網電價和可再生能源證書制度

引入更頻密燃料價條款收費調整機制

兩電需與政府合作,進行可能讓第三方接駁電網的研究等

資料來源:環境局

製表:高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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