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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工聯會促再降電價

2017-04-2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民建聯環境事務發言人、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認為,兩年協議年期回復延長至15年,將削弱特區政府日後與兩電在電價上的議價能力,而准許回報率下降至8%,雖短期內有可能減電費,但相信未來在價格較高的天然氣發電比重增至50%,並須添置新天然氣機組的資產投入下,電費將持續上升。他建議政府開放電網,引入競爭,促進電費有更大的下調空間。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認為,將准許利潤下調至8%僅符合最低要求。他續說,將協議的年期延至15年相當不智,「就如市民電話續約,稍有優惠就延長簽約年期,缺乏彈性,不利市民利益。」他要求政府進一步交代會否為燃料賬盈餘訂下封頂機制,以解決電費「多收」、「早收」的問題。

減費「蜜月」料難持久

能源諮詢委員會主席蘇偉文表示,兩電准許回報率下調,是回應了社會上部分訴求,但長遠電費不會大減,因現時面對5年計劃中的機組慢慢開始逐步入賬,而環保要求每年亦慢慢增加,「這些費用會反映在成本上,未來一兩年價格相對地可保持平穩,但到2020年,價格有上升壓力。」 另一名委員、世界綠色組織行政總裁余遠騁預計,減電費的「蜜月期」或只能維持短時間,預計2019或2020年會有加價壓力。

浸會大學地理系教授周全浩表示,參考其他國家的情況,今次減幅屬合理,但指若燃料價格波動,有可能影響最終的電費減幅。 環保組織「350香港」聯絡主任古偉牧認為,准許回報率下調至8%是可接受水平,但批評政府以兩電未來需要投資新機組,而接受8%准許回報率的理由令人費解。他認為,政府應將准許回報率降低,以免兩電透過增加投資,以賺取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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