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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處理是全民持久戰

2017-05-18
■廈門市一個垃圾焚燒發電廠內,工作人員走過汽輪發電機。 新華社■廈門市一個垃圾焚燒發電廠內,工作人員走過汽輪發電機。 新華社

當前,中國垃圾無害化處理比例偏低、設施建設滯後,垃圾圍城、垃圾圍村等現象突出。5月11日,全國政協召開第66次雙周協商座談會,圍繞「加強垃圾無害化處理」建言。委員們建議,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法律,加強宣傳,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加大財政投入,建立有害垃圾收運和處理系統,落實責任。同時,注重科技創新,細化管理,堅持「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全民參與、依法監管」的原則,努力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香港文匯報·人民政協專刊記者 任芳頡 北京報道

中央高度重視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作出了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重要指示,在有關部門和各地的共同努力下,垃圾處理工作有序推進,取得了積極進展。但當前垃圾無害化處理仍存在垃圾數量增加迅速、分類缺乏相應法律支撐、城鎮垃圾增量大但處理能力不足、回收網絡日漸萎縮、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鄰避」效應突出等問題。

築牢垃圾分類「群眾基礎」

「垃圾無害化處理繞不過,拖不起,雖然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但群眾如果不參與,不獲益,好事未必好辦,更未必能辦好。」全國政協常委關凱表示,作為生活垃圾主要「生產者」的群眾,如果對垃圾無害化處理不上心、有心無力、有力無益,那後續再多的設施建設、再多的處理手段,都難逃淪為「擺設」的命運。

如何讓群眾發揮主觀能動性,為無害化處理做好足夠充分的準備?全國政協委員葉惠麗表示,要加大媒體宣傳,倡導垃圾分類生態文明的生活方式;利用課堂教育,向中小學生宣傳垃圾分類環保意識;加強輿論監管;有關部門要密切合作,加大垃圾分類實踐活動。

全國政協委員董配永、杜時貴等也認為,要加大輿論宣傳教育,形成廣泛的思想共識,讓大家認識到:「垃圾是放錯地方的財富」。

研究制定環保教育法

意識宣傳重要,但意識的形成與到位,還需要法制完善、政府引導、政策支持、設施建設。全國政協常委張基堯提到了立法,「在試點城市和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規。研究制定環保教育法,把垃圾分類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葉惠麗還提到了為群眾助「力」的後續分類體系建設,「建設垃圾分類收集基礎設施,科學規劃合理佈局車輛、時間、路線;完善垃圾運送設施,防止垃圾運送過程中的二次污染......」關凱還提到了讓群眾受「益」的方式,要重視「共享」,補齊政策短板,真正面向居民設立共享區域,變短期補償為終身受益。

加強垃圾焚燒監管和信息公開

一方面是垃圾數量的增多,另一面是處理能力不足。經過調研,委員們多數認為,在目前垃圾量大,土地、水資源緊張的背景下,填埋手段已不能滿足需要,焚燒已成為中國現階段垃圾處理的優先選項。「在一些城市,政府剛說要建垃圾焚燒廠,便有市民群起反對,主要是公眾對焚燒垃圾產生二噁英的擔心。」說起這個現象,全國政協委員陶夏新頗覺遺憾。「丹麥的哥本哈根城區就建有許多垃圾焚燒廠,有的離居民區很近,由於採取了有力措施,對環境沒有明顯不利的影響,瑞典斯德哥爾摩在城市的近郊也建有許多垃圾焚燒廠,最終直接填埋的只佔垃圾總數的3%-5%。」在陶夏新看來,控制二噁英污染已不是技術難題。會上,不少委員表示,垃圾焚燒是一種綠色環保的高效方法,應該更好地獲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同時應對城市垃圾焚燒廠的排放進行實時監測,實現信息公開,主動接受公眾監督。

垃圾焚燒既可促使垃圾減量,又可產生電、熱,變廢為寶。但公眾對污染的擔心並非空穴來風。全國政協委員梁偉華在調研中了解到,一些垃圾焚燒廠的確存在煙氣超標排放頻繁、飛灰等危險廢棄物處置不規範、排放數據信息公開滯後等問題,急需明確並完善監管部門對垃圾焚燒廠的監管職能。他建議將所有生活垃圾焚燒廠列入國家重點監控企業,並強制通過企業自行監測平台進行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同時,還要強化各級環保部門監督管理的主體責任,嚴格規範焚燒廠、填埋場。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梁平認為要妥善解決好焚燒等垃圾處理項目的選址問題,提前科學規劃,保證安全警戒距離,從根本上杜絕項目「與民爭地」,同時加大違法排污的懲處力度,加大科普知識宣傳,防止對垃圾處理的「妖魔化」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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