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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24次申請司法覆核案件

2017-06-09

■2006年4月18日 反對長洲至中環渡輪航線加價

■2006年9月12日 不滿長洲沒有街坊代表選舉

■2006年9月22日 離島民政專員允許違法街坊代表選舉代替村代表選舉

■2008年6月4日 特首曾蔭權委任外籍人士擔任副局長及政治助理是違反基本法

■2008年8月4日 公務員事務局批准梁展文離職後,出任構成利益衝突的私人公司職位

■2011年6月17日 假日船票貴平日四成,打擊入島遊客

■2012年3月3日 反對石鼓洲對開十米填海建垃圾焚化爐

■2012年5月8日 要求政府撤回遞補機制修訂方案的立法程序

■2012年6月1日 要求法庭裁定遞補機制修訂草案違法及違憲

■2012年7月13日 要求立法會選舉中,把六個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交由合資格的選民選出

■2013年11月20日 要求特首、行政會議成員、經濟及發展局局長重新考慮發出電視牌照的決定

■2014年3月8日 要求法庭指示食環署按法例處理海濱亭無牌經營

■2014年8月 指政改報告中要求特首候選人要愛國愛港是違憲

■2014年11月 郭卓堅申請入誓章證供成為「佔中」期間,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要求頒發禁制令禁止示威人士佔據的被告

■2015年7月 就食水含鉛事件,控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和水務署署長林天星

■2015年8月 要求推翻通訊事務管理局在亞視結束後,將半條頻譜分予香港電視娛樂的決定

■2015年8月 就康文署和新世界發展合作擴展尖沙咀星光大道,要求公開諮詢及公開投標

■2015年12月 要求民政事務局局長及地政總署署長,取消新界原居民的丁屋權利

■2016年7月25日 選管會要求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簽署確認書的要求是不合理和沒有法理依據

■2016年8月 要求法庭頒令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不能以言入罪和選擇性執法,以剝奪支持「港獨」的參選人資格

■2016年8月 要求律政司批准郭私人檢控梁振英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涉收取澳洲公司UGL約五千萬港元但沒有申報

■2016年10月26日 要求法院頒令梁君彥須重新安排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

■2016年11月11日 要求法庭頒令宣佈梁振英在2012年特首就職宣讀誓詞無效,以及黃定光、石禮謙和蔣麗芸的就職宣誓無效

■2016年11月21日 要求取消盧偉國、葉劉淑儀及梁君彥的立法會議員資格

資料來源:綜合資料

製表者: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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