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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斥濫用法援損害公義

2017-06-09
■郭卓堅濫用司法覆核,被指有配合反對派政治操作之嫌,浪費大量公帑。 資料圖片■郭卓堅濫用司法覆核,被指有配合反對派政治操作之嫌,浪費大量公帑。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法援署以「長洲覆核王」的郭卓堅濫用法援為由,計劃未來3年不再接受其法援申請。有法律界及政界人士指,郭卓堅濫用法援,是在侵蝕有限的法援資源,損害真正有需要幫助市民的利益,損害公義,故支持法援署的決定。

黃國恩:支持法援署撥亂反正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執業律師黃國恩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批評,郭卓堅多次提出無理的司法覆核,如特首宣誓以至「佔中」等,近年更屢針對政治人物提出覆核,有配合反對派政治操作之嫌,浪費大量公帑。

他指出,法律援助的資源緊絀,應批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士,但郭就在侵蝕有限的法援資源,損害真正有需要幫助市民的利益,損害公義。法援署是次決定有助撥亂反正,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士得到應得的服務,是維護公義之舉。

葛珮帆:圖藉覆核阻政府施政

一直關注有人濫用法援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同法援署的決定。她批評,郭卓堅多次濫用法援,由2006年開始至今,他獲法援後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只得一宗,其餘二十多宗均以敗訴收場,前特區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列顯倫更曾點名批評郭濫用司法覆核十分荒謬。

她強調,法援設立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所有有合理理據提出法律訴訟或抗辯的人,不會因欠缺經濟能力而沒法尋求公義」,惟郭卓堅以覆核用作挑戰政府政策的工具,阻礙政府施政,既浪費公帑又浪費法庭的時間及資源,明顯是濫用機制。法援署的決定向社會傳遞了一項訊息,就是不能以法援作為政治工具,又建議法援署必須建立一套更嚴謹的審核機制,以杜絕法援被濫用。

吳永嘉:法援涉公帑不得濫用

執業律師、董吳謝香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立法會工業界(第二)議員吳永嘉表示,倘真正為保障公眾利益,通過法律途徑尋求公義,向法援署提出法援申請,是無可厚非的 ,但法援涉及公帑的有效運用,應當公平分配,讓每一個有需要的市民都可以享有同等的權利,故法援署有權審批每一宗申請個案,以免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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