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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辱母案」二審周五宣判

2017-06-20

香港文匯報訊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山東高法」6月19日發佈公告,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定於6月23日9時正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第22審判庭公開宣判上訴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

山東聊城女企業家蘇銀霞先後向地產公司老闆吳學占借款135萬元(人民幣,下同),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萬元後,仍無法還清欠款。 2016年4月14日,蘇銀霞和其子于歡被催債者限制在公司財務室,其間于歡看到母親受辱,混亂中摸出一把水果刀亂刺,致四人受傷。其中一名傷者杜志浩自行駕車就醫,卻因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聊城市中級法院於2017年2月17日作出一審判決。宣判後,被告人于歡、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杜洪章、許喜靈、李新新等人不服,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法院於2017年3月24日受理該案。2017年5月27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于歡故意傷害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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